憲法法庭死刑合憲行審判侵犯行政、立法、司法權 朱立倫:成憲政哥吉拉、民主太上皇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周志豪攝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周志豪攝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憲法法庭上周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但也增列8要求。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今批評,憲法法庭只能解釋合憲與否,加8項直接干預、侵害行政權、立法權、獨立審判權的要求,自己本身已經違憲,變成憲政哥吉拉、民主太上皇。

朱立倫說,憲法法庭此次死刑釋憲判決中,8項要求都超越憲法職權,像是要求檢察總長非常上訴,直接指揮檢察總長;要求三審法官要有一致性判決,干預獨立審判的司法權;僭越立委立法權,大法官已創造憲政危機。

朱立倫重申,接下來立法院對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審議時,對沒有憲政觀念,甚至充滿意識形態、顏色代表人選,國民黨團絕不會讓他通過,也要透過立法權,讓憲法法庭遵守憲法與五權分立憲政制度。

朱立倫說,憲法法庭判死刑合憲,卻加8個條件,造成未來死刑判決高度困難,被法界公認是實質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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