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裁定暫時處分 總統府:盼早日釐清有違憲疑慮條文

[FTNN新聞網]記者劉秀敏/台北報導

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及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部分條文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今(19)日幾乎全裁定暫時停止適用。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府尊重憲法法庭對於暫時處分之裁定,也期盼早日釐清有違憲疑慮的法律條文,守護國人權益及民主自由的憲政制度。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圖/資料照)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圖/資料照)

憲法法庭指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4(聽取總統國情報告部分)、第25條(聽取報告與質詢部分)、第29條之1第3項、第30條第3項、第30條之1第1項及第2項(人事同意權之行使部分)、第45條、第46條之2第3項、第47條、第48條第2項及第59條之1第1項關於調查委員會與調查專案小組部分(調查權之行使部分)、第59條之3第2項、第59條之5第2項、第4項、第5項及第6項(聽證會之舉行部分),以及刑法第141條之1規定(藐視國會罪部分),自本裁定公告之日起,暫時停止適用。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府尊重憲法法庭對於暫時處分之裁定。對於有違憲疑慮的法律條文,期盼早日釐清爭議,守護國人權益及民主自由之憲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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