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已長大,青春也已死亡...《我的一個朋友》意義非凡

餐廳用餐示意圖(照片來源:Getty Creative)
餐廳用餐示意圖(照片來源:Getty Creative)

我有個朋友,生於台北,活在紐約。很多年了,他偶爾回來,我們總會見一次面,有時在常德街附近的餐廳。有時,在林森北路的賓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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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八年我在台北常德街與阿森重逢。在一間西餐廳的門口,說重逢其實也不算,我們隔著段距離,我先看見了他,他並沒有發現我。

這間餐廳我知道。它的前身其實是間酒吧,叫『水晶宮』,在老常德街這一帶和新公園附近混熟的老人們肯定都熟悉這段屬於黑夜的歷史,水晶宮於兩年多前正式歇業時,不久新公園的名字也隨之殞落,那陣子店裡幾乎天天爆滿,九成客人都是男性,有老有少,屬於我們的一個小王國又將就地掩埋,那一夜,好多人抱在一起,昏暗的水晶宮內播著最後一首西洋老歌,《南加州從不下雨》,許多客人流下醉生夢死的淚水,在街上狼狽地抱著電線桿,不願離開,大吼:「別走,別走──」......

後來水晶宮的店面被人頂下,舊址改頭換面成了間燈光浪漫的西餐廳,舊的那個於黑夜中閃爍的霓虹招牌早已撤下,原先的小鬍子老闆亦從此不知去向,有一說是他去了另一個地方重頭來過。有一說是他終於找到多年不見的愛人。也有一說是他得了病,就快死了。這人身上有點傳奇色彩,關於他的故事在公園裡被傳得很邪門,多半驚世駭俗,無可考據,這樣一個人擺在我們的群體裡卻類似某種精神信仰,反正同性戀也無神可拜,心中困頓無以寄託,只能從活人身上尋得慰藉,自己造神……

在西餐廳門口看見阿森,於我始料未及,卻也很快就平靜下來。我站在原地,和他有段不遠不近的距離,好幾年不見,他變化不多,瞧著成熟了點,一身毛衣西褲,站在路邊抽菸,似在等人。

路上車水馬龍,人來人往,當我準備離開時,換阿森開口叫住我。

「梁肇倫?」

我回過頭,他正朝我的方向走來,停在我身後一兩步之外,我點點頭,原本以為第一句話會很艱難,誰知道脫口瞬間又覺如釋重負,我說:「好久不見。」

阿森的指縫還夾著菸,側過臉先把煙吐出來,又轉回來,笑得溫和,「還以為我認錯人,看了好久。」

我笑,索性跟他一起睜眼說瞎話:「我也是。」

我們都已長大,青春也已死亡。在人生的某一階段,這個人對我來說意義非凡,學生時代,阿森代表的大約就是我那後半段已死的青春。

我們站在路邊聊起來,交換個人近況,彼此都禮貌客套。高中時,我們曾在一間宿舍同寢兩年,後來出國留學,異鄉學子,人生地不熟,秉持難得同伴,又是老鄉老同學,一定要互相扶持,乾脆合租一間房子,在紐約這個慾望城市,我們都成了老鼠,一起摸索宛如臭水溝般的地鐵路線,抱怨總是將曬得半乾半濕的內褲落到我們的破陽台的印度佬,拮据的月底相互借錢Cover,長時間在一個屋簷下吃喝拉撒睡,吵吵鬧鬧,我們的情誼亦曾經在紐約沸騰到最頂點,只是事隔多年──現在,差點都忘了我和阿森也曾『兄弟』過。

好多年前的事了。

如今跟他站在路邊聊天,再多的騷動都能壓抑下來,我們閉口不談往事,說得大抵是工作,和一些無傷大雅的瑣事,這樣的場景讓我有些恍惚,心想,人果然不能隨便懷念過去,那太容易叫人賤相盡露。

阿森問我:「吃飯沒?跟我一起?」

理智告訴我應該拒絕,我卻說:「行啊。」

阿森笑了笑,順手將煙扔到地上,用鞋尖擰熄。

「走吧,我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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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個朋友》於鏡文學網站連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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