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原料藥列輸歐第三國名單 縮短外銷歐盟時程

歐盟原料藥第三國名單評鑑包括10大主題、78項指標。(食藥署提供)
歐盟原料藥第三國名單評鑑包括10大主題、78項指標。(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今天(29日)宣布,我國原料藥製造成功獲歐盟認可,列入輸歐原料藥第三國名單,代表我國原料藥管理系統包括生產、品質管理與GMP標準與歐盟相當,將可有效縮減我國原料藥外銷歐盟時程,強化台灣製藥產業的全球競爭力。

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指出,食藥署於2021年12月8日正式向歐盟執委會提出列入第三國名單申請,經書面審查後,歐盟於今年4月20日至27日赴台執行實地評鑑,評鑑團隊包含歐盟代表及歐盟會員國代表各1名,實地評鑑內容為10大主題、78項指標,包括文件審查、食藥署人員訪談等,以了解現有監管制度及實際施行情形,評鑑團隊並赴2家原料藥廠視察食藥署稽查表現。評鑑報告今年6月20日出爐,報告認定台灣原料藥管理制度與歐盟相當,經過數個月的內部程序,歐盟於今年11月10日正式公布台灣成功列入第三國名單。

陳惠芳表示,根據歐盟規定,自2013年7月起,非歐盟國家生產的原料藥輸入歐盟,應隨貨檢附其衛生主管機關出具的「書面證明」,保證其生產符合歐盟GMP標準,但經評鑑列入第三國名單者例外;列入歐盟第三國名單國家有四大效益,包括無須檢附證明,加速外銷時程、免除歐盟官方重複查廠、台灣原料藥管理制度與歐盟相當,獲國際認可、台灣原料藥可直接外銷歐盟,產品通行全球。目前共有9個國家已成功列入,包括台灣、加拿大、南韓、澳洲、巴西、以色列、日本、瑞士及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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