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漁船遭日公務船扣捕 外交部交涉籲釋放

有關我國籍「東聖吉16號」漁船於24日在「沖之鳥」東南東方150浬海域(距我鵝鑾鼻東方1,007浬)遭日本海上保安廳公務船追趕,並於25日上午遭日本公務船登檢及扣捕一事,外交部表示,有關日本就「沖之鳥」可否主張200海浬專屬經濟海域(EEZ)的問題,外交部已多次向日方表示:「我國政府注及『沖之鳥』地位在國際間存在爭議,並主張此事應由當事各方依據國際法協商,或尋求國際相關組織協助和平解決」,且「關於『冲之鳥』之法律地位,在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CLCS)所做審查結果未完全確定前,日本應尊重我國及其他國家在該海域航行及魚捕等權益」。 另外,外交部表示,鑒於「沖之鳥」周邊海域確實存有爭議,我國無法接受日方在該爭議海域扣捕我漁船之作為,並已在台北及東京向日方提出嚴正交涉,呼籲日方儘速釋放人船, 與我方就此問題進行協商,以期獲致雙方均能滿意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