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寧撤回上訴引發熱議 法院指僅撤回無罪判決部分

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去年被控詐領助理費,今年7月遭判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今天傳出戴寧撤回上訴,引起熱議;不過,嘉義地院說明,戴寧是針對判決無罪部分撤回上訴。

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去年被控詐領助理費,今年7月遭判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今天傳出戴寧撤回上訴,引起熱議;不過,嘉義地院說明,戴寧是針對判決無罪部分撤回上訴。
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去年被控詐領助理費,今年7月遭判有期徒刑10年6個月。18日傳出戴寧撤回上訴,引起熱議;不過,嘉義地院說明,戴寧是針對判決無罪部分撤回上訴。(中央社資料照)

戴寧去年被控詐領助理費逾新台幣518萬元,嘉義地院7月26日判有期徒刑10年6個月、褫奪公權5年。當時戴寧表明一定上訴,相信司法會證明清白。嘉義地院9月中旬將戴寧案件卷證送至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準備進行後續審理程序。

但是,今天傳出戴寧全部撤回上訴,引起地方熱議。對此,嘉義地方法院指出,戴寧遭起訴案,有本訴及追加起訴部分,因此有2個案號。本訴部分判決有罪,追加起訴獲判無罪。

然而,律師卻對2個案號都上訴,也就是無罪部分也上訴,因此「撤回」是針對判決無罪部分撤回;另本訴部分還是有上訴,同時也補提上訴理由。

此外,判決書指出,戴寧的曾姓女助理確有實質從事被告助理工作,本可申領助理薪資,將議會撥入其受薪帳戶內助理薪資交予戴寧使用,為曾女私人財產運用,並無不法。戴寧前男友王姓男助理為不利於戴寧證詞,僅單一指述,無其他適當補強證據予以補強,均判處無罪。不過,無罪部分,嘉義地檢署已上訴。

戴寧近來沒有在嘉義市重要活動中露面,引起討論。戴寧辯護律師表示,戴寧就讀台灣大學與中國大陸上海復旦大學EMBA境外專班課程,因涉案遭羈押多時無法如期上課,目前不時會前往中國補修學分。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