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開徵繳納多元 新增超商列印小白單

房屋稅開徵繳納多元 新增超商列印小白單

106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房屋稅繳款書於4月下旬寄送,家家戶戶將陸續收到房屋稅單,繳款方式相當多元。若遺失或未收到房屋稅繳款書,就近到便利商店列印小白單,就能繳納當期房屋稅。 房屋稅繳納方式,除了持繳款書到便利商店、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繳稅外(郵局除外),還可使用約定帳戶轉帳繳納稅款,以及利用郵局或金融機構金融卡,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的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納稅款,也可使用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信用卡透過網際網路、電話語音轉帳。 財政部表示,基於便利商店普及且24小時提供服務的特性,今(106)年5月開徵房屋稅,將增加便利商店補單繳稅方式。民眾若遺失或未收到房屋稅繳款書,不用再打電話補發,可攜帶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就近到便利商店的多媒體事務機,插入憑證確認身份後,即能查詢當期房屋稅繳納情形。 財政部進一步指出,如未繳納且單筆應納稅額在2萬元以下,可當場列印單筆或多筆房屋稅繳稅小白單,直接在超商櫃台繳納,並不會收取手續費,稅捐稽徵機關在確認完稅後,會主動寄送繳納證明給納稅義務人。 另外,財政部於106年3月修正簡化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作業參考原則,經重行計算後住家房屋現值免徵標準提高為10萬4千元,並適用於106年期房屋稅開徵案件,新北市將有多達1萬401戶受惠。 依房屋稅條例第5條規定,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為1.5%至3.6%,自住房屋稅率為1.2%,房屋無出租使用、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可按自住使用房屋稅率1.2%。 106年7月1日起非自住稅率將由1.5%調整為2.4%,新北市稅捐處提醒,屆時非自住房屋稅額將增加,非自住房屋若重新擇定為自住房屋,納稅義務人可利用今年房屋稅繳款書信封內頁所附使用情形變更申請書,向房屋所在地稅捐機關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