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暴力犯罪 馬州喬郡青少年宵禁9日上路

喬治王子郡9日開始執行青少年宵禁,至少持續30天。(記者張筠 / 攝影)
喬治王子郡9日開始執行青少年宵禁,至少持續30天。(記者張筠 / 攝影)

馬州喬治王子郡(Prince George’s County)今(9日)起執行針對年輕人的宵禁政策,旨在打擊暴力犯罪,新規要求未滿17歲民眾,每周日至周四晚上10時至凌晨5時必須待在家中,周五和周六宵禁從午夜12時至凌晨5時為止,若以上時間要出門,須有成人陪同,初期將至少實行30天。

喬治王子郡已有近30年未實施宵禁,然而8月發生逾24起凶殺案,成為30多年來「最致命」的月分,警方數據顯示,今年槍擊案、非法擁槍、暴力劫車等案件明顯增長,且涉及許多未成年人,此外勞工節(Labor Day)長周末該郡發生兩起致命槍擊案,其中包括一名15歲的華府居民,為避免更多意外,郡長艾索布斯(Angela Alsobrooks)本周宣布進入打擊暴力犯罪的「緩衝期」,決定執行至少30天的宵禁。

郡府規定,從9日起,除非有成年人陪同,未滿17歲的青少年及兒童在每周日至周四的晚上10時至凌晨5時,以及周五和周六的午夜12時至凌晨5時不可出門,「家長和監護人必須為兒童、青少年的安全及行為負責,只有政府或警察的難以維護社會穩定」,艾索布斯表示,近期常有青少年凌晨3時至4時在外作案,「此類問題無法單單通過暑期實習、提供政府項目來解決,社區的和諧穩定需要每個家庭共同維護。」

艾索布斯根據1995年11月該郡通過的法規頒布並執行宵禁,該規定指出,若未成年者違反宵禁,警方可在首次違反時開出書面警告,並要求未成年人提供家長或監護人的聯絡方式,若收到警告後再犯,未成年人可能因違法被拘留,直到家長或監護人到場才能釋放,且會被罰款50至250元不等,並要繳納拘留的相關費用,若警方無法聯絡到監護人,則違規的未成年人將被送到社會服務機構。

艾索布斯說,今年截至目前已有430名未成年人被捕,數量比去年同期翻倍,警方的數據顯示,今年已有84名青少年因劫車被捕,其中55人有前科,34人曾暴力犯罪,而因劫車被捕的青少年中,有一半人未滿15歲,「雖然近期各地的劫車案件都明顯增長,但我們除了教育青少年外,也要敦促家長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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