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毒品 邱太三:修法預計下個月送立院

毒品問題嚴重,立委紛紛提出修法,將現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緝獲毒品「純質淨重」改為「淨重」作為劑量方式,對此,法務部長邱太三今天(19日)表示,法務部已擬具修正草案,將現行持有第一級、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10公克或20公克以上加重要件的「純質淨重」,修正為「淨重」;另外也調降第三級、第四級的純質淨重刑罰標準,預計下個月就能送入立院審議。 毒品問題日益嚴重,再加上近年新興毒品氾濫,朝野立委皆相繼提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調降持有第三、第四級的毒品純質淨重入罪劑量外,也將第一、第二級的毒品裁罰門檻,由「純質淨重」修正為「淨重」,強化毒品防制效力。 對此,法務部長邱太三19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中表示,法務部已提出修法版本,加重製造運輸、販賣毒品的刑責,同時也將現行持有第一級、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10公克或20公克以上加重要件的「純質淨重」修正為「淨重」;另外也對持有第三級、第四集毒品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的刑罰標準,調降為5公克。邱太三說,此修法目前已送至行政院,可望下個月就能送到立院審議。邱太三說:『(原音)這次修法上對於量有做新的調整,讓委員擔心的東西可以有一定的排除,不可能在藉機犯罪。其實已經送到行政院去,下週會再審最後一次,就會送到大院來。』 同時,為改善新興毒品檢驗量,法務部表示,行政院已核定由第二預備金挹注新台幣1億7,773多萬元,購置檢驗儀器及增加檢驗人員,預計明年1月建構完成。 至於有立委主張持有或施用第三級及第四級毒品,增訂「社會勞動」等,法務部認為,施用第三、第四級毒品屬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故處以罰鍰,若增定「社會勞動」,如何落實與執行,恐有待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