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準公共化有異見 市府釋善意

政府推動準公共化托育政策8月1日正式上路,但卻引發部分托育團體的不滿。台中市長林佳龍日昨與居家托育人員舉行座談時表示,為讓台中的協力保母能順利轉銜中央的托育準公共化政策,市府將協助保母依照原收費加入準公共化,權益不受影響。此外,針對日間托育費用上限,則依照台中市家庭可支配所得酌予調整,從原來的1萬6,000元調高到1萬7,863元。同時,也放寬個案審議機制,申請期限從2年縮短為1年,審議指標也對保母更加友善。社會局也將針對現行收費1萬2,000元的地區,研議定價是否有往上調整的空間,讓保母獲得相對等的收入。 林市長日昨在社會局長呂建德的陪同下,與居家托育人員座談交流,托育人員發展協會理事長鍾情婷也出席,許多保母也到場關心。林市長表示,台中市已有「托育一條龍政策」,中央導入新的政策,這段時間需要轉銜、對接,但市府在托育預算上只會增加、不會減少,希望把省下來的部分持續用於托育。少子化是國安問題,政府應該促進更好的托育環境,並以正面的態度肯定有人願意來幫我們照顧孩子,感謝大家的付出。 林市長強調,台中市最早整合0至6歲托育,推出「托育一條龍」政策,托育經費不會無限制膨脹,因孩童6歲後即進入12年國民教育,因此,社會總支出與要投入多少資源可以計算。這次中央推動準公共化政策,也許一次無法馬上解決所有問題,但市府建立機制,能夠解決的問題加以解決,中央的部分會請台中市籍立委爭取,讓政策更完善。 有保母反映,行政院主計總處107年8月公布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漲1.53%,唯有育兒相關費用都沒有調漲過,影響托育人員的基本生活需求,盼全示托育費用應同工同酬,讓政策一致並更具公平正義。她們主張應修正提高台中市的公告托育費用,讓全區全部統一以最高價參與個案審議機制,提供托育人員合理且穩定的工作保障。 對此,林市長強調,不論是「托育一條龍」或現在加入的準公共化政策,都有透過個案審議調價的機制,且為了因應準公共化也放寬個案審議機制,申請期限從2年縮短為1年,審議指標對保母更友善。林市長也說,對於各界的建議,市府均秉持開放的態度,孩子如能獲得更好的照顧,都會參考大家提出的意見。物價指數有一定客觀標準,選擇性當然有高有低,但仍尊重公認的方法,也會加以參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