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廚房未讀合約 不到1年賠4萬

華裔王先生在曼哈頓一家猶太裔老闆經營的餐館當壽司廚師多年,於今年初與老闆簽下合約承包壽司吧和廚房,誰知經營不到一年,老闆就在欠王先生4萬元的情況下關店。王先生此時才仔細研讀合約,發現條約完全偏向老闆,更不懂自己是否要支付營業稅,日前向律師求助。

王先生2月26日和猶太裔餐館老闆簽下合約,定下由王先生負責請員工經營壽司吧和廚房,老闆則負責酒吧等,王先生每月給老闆繳付4500元房租,領取餐館賣出食物所得收入的70%,老闆抽取另外的30%。9月26日,猶太裔老闆突然把店門關掉,王先生因此只好跟壽司廚師說,不用再去上班,誰知老闆的律師此後卻發信給王先生稱,關店是因為王先生沒有提供廚師。這讓王先生提高警惕,仔細看了合約才發現,由猶太裔老闆的律師擬定的條約嚴重偏向老闆。

「他還欠了最後一個月3萬元的工資沒發,之前收了兩個月的房租也沒有退還給我。」除了4萬元經濟損失,王先生更擔心自己是否會被政府追討營業稅。「簽合約前我成立了公司,給我的廚師和員工發工資,合約裡寫我要從收入裡抽出30%給老闆,但收銀的是他的員工,都是他給我錢,應該由他還是我來負責報營業稅?我從來沒有報過,政府會找我的公司追討嗎?」

對此律師戴禺表示,王先生在簽下合約之前,就應該請相關律師來把關,對方律師不會為了他的利益著想,建議他向專業律師諮詢營業稅由誰來報。美國華人餐飲業協會會長陳鍵榕表示,不少福州鄉親有過類似經歷,他帶著王先生向註冊會計師陳健鏵諮詢。

陳健鏵表示,合約規定,營業稅從支付給王先生的錢裡出,也沒有明文提到說營業稅由王先生付,而且從行為上來說,猶太裔老闆已從支付給王先生的工錢裡將營業稅扣除,「納稅單位是餐館,王先生只不過是餐館下面的承包商,不是王先生經手收的營業稅,所以沒有責任承擔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