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佛經就叫悔過?土豪哥要求法官交保

根據《中央社》,涉「W飯店女模案」的土豪哥朱家龍,高院日前開延押庭訊問。朱向法官表示,有抄佛經悔過,且他患有糖尿病等病症,想請求交保。高院昨天(10/6)表示仍有羈押必要,依前天裁定,從17日起延押2個月。同案被告洪聖晏、江哲瑋及張子奕同樣延押2個月。

 

去年12月7日上午一名郭姓女模身披浴袍、意識模糊,在男子洪聖晏、江哲瑋與劉姓女子等人攙扶下,從W飯店搭計程車送至醫院急救,但最後仍宣告不治。台北地檢署偵辦認定朱家龍及友人洪聖晏、蔡逸學涉嫌轉讓偽藥、禁藥致死;而江哲瑋、張子奕涉嫌販賣毒品。

 

抄佛經是悔過還是「假仙」?

 

關押罪犯除了懲戒,還希望能使之洗新革面,因而設有教誨師教化受刑人;同時,受刑人的悔過表現也是可否假釋、減刑的判斷依據;土豪哥以抄佛經來證明自己悔過就是一例。然而,並不是抄佛經就代表悔過。

 

去年彰化一名施姓男子當眾槍殺躲避家暴的妻子,到案後還嗆法官不敢判他死刑!一審果真獲判無期徒刑,全案上訴高院後施男還要求輕判,開庭時找教誨師證明他有為亡妻立牌位、抄佛經、念佛,當時檢方質疑,「這樣就代表有懺悔?」

 

其實,曾有教誨師受訪時表示有些受刑人的確會利用宗教信仰取得教化分數,以求假釋;但教誨師與法官自有其他的觀察。該名教誨師十分有自信,「受刑人有沒有真心懺悔假裝不來」。然而,在牢獄中或許真心改過向善,放出來後是否會回復本性沒人可保證。

 

台灣曾有不少假釋出獄後再度犯案的例子,如黃賢正:犯殺妻案,假釋出獄後又連續殺害債主及女友;戴文慶:因殺人被判無期徒刑,返家探親時又連續強姦兩名女計程車司機,並殺害一人;方金義:因連續強盜、強姦多名舞女被判無期徒刑,假釋出獄後卻再犯強姦、殺人罪,並肢解屍體棄屍。

 

雖然不能因為少數幾次惡例就判定教誨師與法官的判斷不夠嚴謹,但教誨師如何判斷受刑人假釋後不會再犯?有何方法可監控假釋出獄者?這是大眾所關心的。

 

(圖片取自 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