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襲「文創夜燈」當贈品慘了! 莒光鄉代會正副主席涉《著作權法》遭起訴

法槌。翻攝pexels。
法槌。翻攝pexels。


馬祖燈塔文創小物興盛,但連江地檢署接獲檢舉發現,莒光鄉民代表會主席史麗彬、副主席陳彥岑,未經「東莒燈塔文創夜燈」創作者同意,就擅自委託吳姓廠商仿製做成200份小夜燈,還光明正大的當成鄉代會贈品送人。檢方搜索約談後認定罪證確鑿,將史、陳及廠商等3人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

檢方指出,遭到侵權的「東莒燈塔文創夜燈」,其木頭底座上有「東犬燈塔」字樣,這是李姓、朱姓告訴人創作設計的,而且在2022年5月30日經由臉書「偽日本人May‧食遊玩樂」粉絲專頁公開發布,在2022年6月更在東莒社區發展協會、連江縣莒光鄉山海的一家會館等處公開展示並販售。

告訴人設計的東莒燈塔文創夜燈(左圖),以及違法改作的夜燈(右圖)。連江地檢署提供
告訴人設計的東莒燈塔文創夜燈(左圖),以及違法改作的夜燈(右圖)。連江地檢署提供

檢方認為,史麗彬、陳彥岑明明知道,這盞燈是享有著作權的美術著作,卻未經告訴人同意就委託吳姓廠商製作小夜燈,吳姓廠商也知道這件事,卻仍然將違法重製的設計圖交給某包裝事業有限公司,他們將正牌夜燈的木頭底座改成「塑膠底座」,然後改掉「東犬燈塔」字樣,直接打上「第十二屆莒光鄉民代表會敬贈」字樣。

廠商製作完成200個小夜燈後,在去年3月間交付史麗彬、陳彥岑,兩人則當成莒光鄉代會的贈品發送完畢。連江地檢署承辦主任檢察官則接獲告訴,去年指揮警方展開搜索並通知史麗彬等人到案,近日偵結認定構成犯罪,已向連江地院起訴史麗彬等3人。

檢方呼籲,美術著作為著作權人的心血結晶,不容他人擅自以重製、改作、公開傳輸等方法侵害,如果對於著作權有所疑慮,建議應確認得到著作權人同意,才能有重製、改作等行為,以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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