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關食安 中市府稽查國道休息站餐飲業者

食安處稽查人員查核業者作業環境衛生。(記者張淑珠攝)
食安處稽查人員查核業者作業環境衛生。(記者張淑珠攝)

▲食安處稽查人員查核業者作業環境衛生。(記者張淑珠攝)

隨著暑假即將到來,國內旅行升溫,將帶動大量人潮在休息站享用美食餐點。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表示,市府自今5月起執行「國道服務區餐飲業稽查專案」,前往清水及泰安國道休息站,稽查33家餐飲業者衛生,並抽驗業者自製產品33件,查驗結果全數合格,將持續不定期稽查,維護民眾健康和權益。

安處表示,除了稽查作業環境及人員衛生是否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外,也稽查食品業者登錄、產品責任保險、保存來源文件、逾期食品查核、原料使用合法性等項目,稽查結果均符合規定。

食安處也針對直接供應飲食場所,查核79件標示規定,包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重組肉及注脂肉食品等;另抽驗33件店家所販售的食品及食材,包括豚骨拉麵、紅豆餅、滷肉飯、排骨飯、炒米粉等各類產品,檢驗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等項目,抽驗結果全數合格。

食安處呼籲,具有商業、公司或工廠登記的餐飲業,應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以及至「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自行登錄產品責任險相關資訊。如未依規投保,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規定,可依食安法第47條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