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法務部改制「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絕非司改正道

【投書】法務部改制「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絕非司改正道 67
【投書】法務部改制「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絕非司改正道 67

王子文/教師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暨台大法醫所教授李俊億說,就因政府司法科學鑑定改革不足,才會發生像五億高中生、板橋幼兒園餵藥案等,人民對於鑑定結果強烈質疑,重創台灣司法威信,更讓人民質疑政府推動司法改革的決心,而法務部解決之道竟是將法醫研究所改制為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換湯不換藥!

日前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正研議將法醫研究所改制為「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立委沈發惠質疑層級太低,是否具有公信力及獨立性?

立委指出,法務部將原本司改國是會議所認為應該是獨立的國家司法監定機關,變成法務部下屬的司法科學研究院來改制,今年8月,修改後的草案再次送交行政院,法務部竟說這是「政策選擇問題」。

立委也認為,根據國是會議決議獨立行使職權的國家級司法科學委員會,成員應包含人權、心理、法律、醫學、腦科學、刑事鑑識科學等相關領域專家,專責政策、教育與認證事項,以強化司法發現真實之能力,減少冤抑。法務部做法與司改國是會議的決議相差太遠!

現在各個司法科學單位分散在不同機關,包括法務部及其下的法醫研究所、調查局的鑑識科學處,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有鑑識中心,國防部和海洋委員會也有各自的鑑識中心,美國設置了司法科學領域委員會(OSAC),將司法科學分為七大領域,我們的七大領域則分散在不同的機構,沈發惠痛批,這樣如何用法醫研究所的改制來取代一個獨立的司法委員會?

早於1996年,監察院針對法醫荒糾正法務部,但遭法務部漠視,至2019年全國專職解剖法醫只剩3位,監察院再度糾正法務部重大違失。法務部從2017年研議到2024年,最後提出這樣的草案,結果只是把法醫研究所改個名字,很難說服社會,而且與司法界的共識跟結論差太遠了!

立委莊瑞雄也認為換湯不換藥!必須要謹慎,牽一法而動全身,因為如果升格之後,這個鑑定機構變成權威機構,法官可能會因為相信權威機構,而產生當事人的防禦權問題,妨礙當事人在訴訟中爭取公平的權益。立法委員賴香伶認為設在法務部下,沒有任何進步,反倒受限於行政單位。

尤美女律師指出,目前法醫實驗室的鑑定過程欠缺公開透明,使得律師在辯護時無法對鑑定過程詰問確認有無錯誤及瑕疵,她強調,司法科學委員會應是客觀獨立公正的高位階單位,像德州司法科學委員會有9位成員,2位律師及在各個領域的鑑識專家,具備學術與實務方面的專業,不能是純粹的學者。

據悉,推動司法鑑定改革的人,是法醫研究所所長侯寬仁,然而侯寬仁過去擔任檢察官,根本不具法醫科學鑑定等專業,且辦案手法卑劣,筆錄不實、違反科學辦案,他在偵辦周人蔘電玩案、馬英九特別費案、呂秀蓮案、羅福助立委案,均有筆錄登載不實、恐嚇取供等手段。

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兼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吳景欽表示,過去因缺乏科學證據造成的冤案,如蘇建和案和江國慶案等,鑑定關於刀、槍彈、毒品等,屬於國防部跟刑事局的專業,並非法醫研究所專業,科學鑑定應該獨立超然於政府的機關之外,現在卻要將國家科學研究院直接放在法務部底下,獨攬所有的司法鑑定,球員兼裁判,實驗室鑑定結果、認證證照、司法倫理全集中在政府機關,缺乏公正獨立超然性。

吳景欽指出,侯寬仁檢察官辦案曾經違反偵查不公開,上電視大談案件,濫權違法的大疏失沒有被懲處,還想要直升為司法科學研究院院長?

國家的司法科學鑑定要改革,絕不能換湯不換藥,甚至請鬼拿藥單,法務部將法醫研究所改制為「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是搞科學鑑識的專制獨裁,大大影響辦案的公平性,絕非司法改革的正道!

【以上言論為第三人投書,不代表本刊立場,讀者請本於客觀事證自行評價】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投書】濫權偵查再現?京華城案釘上司法恥辱柱

【投書】對今年諾貝爾和平獎的感想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