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電視上看不到奧運賽事 教育部說公視華視等15家可看到

巴黎奧運賽事進行中,但有立委質疑,大部分賽事轉播權集中於特定付費平台,導致一般民眾看不到奧運賽事。教育部政務次長張廖萬堅表示,並沒有圖利特定的媒體。教育部強調今年轉播還有公視與華視。

巴黎奧運由愛爾達電視以近5億取得轉播權,並由公視及華視聯合轉播;愛爾達必須主動提供60則奧運賽事畫面,供給簽約的13家電子媒體,外加公視、華視共15家媒體播出。

奧運主轉播愛爾達體育台,遭到抨擊看不到想看的賽事,還有收視畫質及賽事字幕等問題,甚至被說寡占市場。教育部體育署說,這次體育署對愛爾達取得轉播的權利金補助比例為16%。體育署強調,是愛爾達先取得轉播權才來申請補助金,而不是補助愛爾達去爭取轉播權。

據了解,由於奧運轉播歷來權利金居高不下,電視台憂心收益與效益不成正比,因此歷來國內的商業電視台多對此興趣缺缺,過往則多是無線電視台基於公益性質協助聯合轉播。

今年巴黎奧運,主要在中華電信MOD上播出的愛爾達電視,以近5億元終標得台灣獨家轉播權,其中教育部體育署再補助。立委質疑愛爾達取得政府千萬補助,卻只限制付費會員觀看,導致一般民眾無法享受奧運賽事。

體育署強調,今年要求愛爾達體育台與無線電視台公共電視及華視合作轉播,並提供畫面給國內新聞台製播新聞;更要提高巴黎帕運轉播時數與新聞,以照顧台灣民眾收看巴黎奧運及巴黎帕運賽事權益,促進收視平權。

對於國內無法收看部分我國選手的比賽,經瞭解,因台灣選手並未全部被安排在轉播場地,大會未安排轉播的場次,全球皆無訊號可接收。其次,若同時段多場賽事有台灣選手出賽,無線台因頻道數問題,只能選擇部分場次播出。目前公視轉播150小時賽事及開閉幕式,華視轉播60小時賽事及開閉幕式。

而是否讓愛爾達獨占播映權,體育署指出,2012至2024年連續四屆奧運,包含台灣、香港、新加坡等22地區之轉播權由日本電通代理國際奧會(IOC)銷售,台灣媒體均可向日本電通競標。2019年,國內無線台成立聯盟欲共同投標2020東京奧運轉播權,最終破局;無線聯盟放棄後,愛爾達開始洽談取得2020東京奧運轉播權,並與公共電視、東森電視聯合播出。本屆2024巴黎奧運則由愛爾達競標取得台灣的轉播總代理,橫跨有線電視台(愛爾達電視)、無線電視台(公視及華視) 、IPTV平台、網路OTT平台四大平台提供轉播。

體育署也有要求愛爾達至少與15家媒體頻道合作露出賽事新聞及宣導,提供至少60則奧運影音畫面予媒體依奧運媒體相關規範使用,截至7月31日止已提供46則影音素材,民眾收視與獲知相關賽事新聞訊息的管道尚屬普及。

補助方面,由於運動傳播媒體或資訊出版業為「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4條所規範的產業範圍,是促進運動產業發展的核心業別之一,需要政府輔導與協助。且世界各國對於重大運動賽事的轉播,大多採由各轉播頻道商依商業機制洽各運動賽事主辦單位,以繳付轉播權利金方式取得在該地區轉播及廣告銷售權利的商業模式辦理。

在全球重要運動賽事轉播權利金(如奧林匹克運動會)水漲船高的環境下,我國各家電視台依其商業市場考量,評估國際賽事轉播成本效益,考量國內市場人口、地區距離、時差、賽事亮點及大眾收視習慣等因素,評估是否提出轉播權申請,再規劃結合國內電視頻道及網路平台共同聯合播出。

若要改以由政府完全出資取得運動賽事轉播權的方式處理,以公權力直接介入運動賽事轉播的商業市場運作,恐對國內運動傳播媒體業的整體發展造成不利影響,故考量兼顧民眾收視權益及產業發展,政府於有限資源下予以獎助。體育署強調,絕對是愛爾達先取得轉播權才來申請補助金,而不是補助愛爾達去爭取轉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