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空氣槍冒充遺失槍枝 海軍陸戰隊龍泉新訓中心7軍官遭起訴

屏東檢方說明海軍陸戰隊龍泉新訓中心拿空氣槍冒充遺失槍枝,7軍官遭起訴。(屏東地檢署提供)
屏東檢方說明海軍陸戰隊龍泉新訓中心拿空氣槍冒充遺失槍枝,7軍官遭起訴。(屏東地檢署提供)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海軍陸戰隊龍泉新訓中心去年2月遺失1把點45手槍,官兵竟謀議購買外型相似槍枝來冒充,屏東檢方偵辦後,將指揮官、營長等共7名軍官,依陸海空軍刑法等罪起訴。

屏東地檢署表示,去年海軍陸戰隊龍泉新兵訓練中心第2營要進行第1梯次新式教召任務,於同年2月整備階段時,鄭姓班長預檢各式武器,竟疏未注意而遺失序號399880的點45手槍,直到3月4日,吳姓士官長清點時發現短少,隨即向值星連長與營長通報。

由於營區內遍尋不着,林姓營長竟不依規定逐級回報國防部列管、調查及處理,直到3月20日,潘姓指揮官得知營區內槍枝短少後,仍未依規定逐級回報。

屏東地檢指出,林姓營長與4名連長,均知手槍已遺失且未尋獲,為求掩飾,竟在營長辦公室謀議,由4名連長共同集資,並四處查探生存遊戲店家有無銷售外型相似槍枝,購得4把仿真槍,再經林姓營長選定其中1把與遺失手槍外型相似,既無殺傷力且無法擊發的空氣槍,甚至在空氣槍上鑽刻裝備序號「No399880」,在專案任務械彈清點機會,將空氣槍放入,以假亂真。

屏東檢方偵辦後,將鄭姓班長、潘姓指揮官、林姓營長等人,依涉犯陸海空軍刑法起訴;林姓營長及4名連長則以偽造準公文書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