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侯友宜與土地開發商合作煉金 李正皓挨告獲不起訴

政治評論員李正皓今年初指時任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與建商合作開發土地,國民黨籍新北市議會議長蔣根煌涉入。侯友宜、蔣根煌提告李正皓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今天將李正皓不起訴。

侯友宜、蔣根煌提告李正皓(圖)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27日將李正皓不起訴。(中央社資料照)
侯友宜、蔣根煌提告李正皓(圖)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27日將李正皓不起訴。(中央社資料照)

李正皓今年1月初在臉書(Facebook)貼文,指侯友宜「收購地皮、放寬容積」及「在家族建地規劃學校用地」與「利用擔任市長優勢」及「與土地開發商合作煉金」,並指蔣根煌為「國民黨新莊王,固定性收受建商竣業建築之金錢捐錢,與該建商關係不可言喻」等語。

侯友宜、蔣根煌認為,李正皓言論損害他們名譽,控告李正皓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刑法加重誹謗等罪。

台北地檢署指出,李正皓根據公開資料做出評論,提出個人見解看法,難認其主觀上有惡意詆毀侯友宜、蔣根煌傳播不實之事的犯意。北檢認為,侯友宜當時為總統候選人、蔣根煌為新北市議會議長,李正皓既非出於憑空捏造而全然無據的惡意攻訐,加上總統副總統選舉、議會議長的言行本屬與公共利益有關之事,屬於言論自由的保護範圍,因此將李正皓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