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機房接連遭塗鴉 捷警追查依法嚴辦

圖說:發言人臺北市捷運警察隊刑事組長許永益。
圖說:發言人臺北市捷運警察隊刑事組長許永益。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捷運劍潭站機房屋頂,於113年2月16、19日凌晨驚傳兩起遭人翻越圍籬進入塗鴉事件,由於國內近來發生多起捷運設施塗鴉快閃事件,且在網路上形成仿效式風潮,捷運警察隊獲報後立即指派專人積極偵辦,經調閱站區及沿線道路監視器影像,發現有兩組共6名男子利用深夜時間進入站體管制區對建物噴漆塗鴉,其中部分行為人還具有外籍身分,目前已陸續通知前來說明,全案於4月3日依違反大眾捷運法案移請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裁罰。

有關塗鴉客以噴漆等物質破壞捷運站體及其附屬設施行為,根據大眾捷運法第44條第2項,「非大眾捷運系統之車輛或人員不得進入大眾捷運系統之路線、橋樑、隧道、涵管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同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未經許可攜帶經公告之危險或易燃物進入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或車輛內,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捷警將對此類破壞公共運輸設施行為全力查察防制,維護捷運旅客乘車環境,同時呼籲民眾應在合法處所揮灑創作,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