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殺人魔 鄭捷判4個死刑

北捷隨機殺人案宣判,鄭捷依殺人罪判4個死刑,22個殺人未遂部分共判144年6月徒刑。(本報資料照片)

中國時報【陳俊雄、葉德正╱新北報導】 震驚全國的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新北地方法院經審理後痛斥凶手鄭捷「如豺狼般凶殘無情」,惡性重大、人神共憤、求其生而不可得,有與社會永久隔離必要,依殺人罪判4個死刑,22個殺人未遂部分則判8年至5年2月不等、共144年6月徒刑,合併應執行死刑。 押返北所 晚餐照吃 昨一審宣判,當審判長樊季康朗讀判決主文時,鄭捷還是一付事不關己、毫不在乎的神情,氣得死者潘碧珠的先生邱木森對他大喊:「你要不要把你的器官捐出來?你的器官如果捐出來,可以救很多人。」但鄭捷仍然充耳不聞,面無表情。 雖然身分已從被告轉變為「死囚」,不過鄭捷晚間遭押返北所入住隔離調查房後,照常把晚餐吃光光,作息正常,完全看不出遭判死刑後,情緒有任何的起伏與異動。 新北地院調查指出,鄭捷國小與女同學對立,立下殺死2位女同學誓言;國中時導師對他嚴加管教,他自認受到不平對待,也萌生刺殺老師念頭;高中後,他在自戀、不成熟以及標新立異人格特質影響下,報考理工學院強化殺人誓言。 殺人之前 強練體能 判決指出,鄭捷遭國防大學退學後轉入東海大學,由於無法從文憑上獲得突破、直接就業想法又和父母期待衝突,於是在東海大學退學前夕,啟動醞釀已久的大規模殺人計畫。 鄭捷在殺人前勤加鍛鍊體能,並選擇在區段時間最長、乘客最多、最不好逃跑的北捷板南線龍山寺至江子翠站之間犯案,以期能在最短時間殺最多人,2014年5月21日下午4時10分從國父紀念館站搭車後,在4時27分17秒開始著手殺人。 判決指出,遭刺慘死的4人中,解清雲遭1刀刺穿心臟、肝臟斃命;潘碧珠被1刀割斷右頸動脈、右頸靜脈致死。 張正翰、李翠雲2名死者則是遭1刀刺入胸腔後,又翻轉刀刃造成內臟嚴重出血致死。李翠雲出血超過1000毫升、張正翰腹血更高達3000毫升,還有大量血塊存留;其餘倖免於死的22名傷者,也受到嚴重傷害。 矯正教化 難度很高 合議庭審理認為,鄭捷與26名被害人素不相識,竟持刀在捷運逞凶隨機砍殺列車上乘客,屬於「無差別之大規模殺人事件」,破壞社會治安至深且鉅。 由於鄭捷律師團堅持鄭捷仍有教化可能,且質疑檢方委請台大醫院的精神鑑定結果,新北地院囑託警大教授沈勝昂針對鄭捷是否具有「矯正教化」、「再社會化」進行心理鑑定,結果認定鄭捷在這兩項指標的合理期待「難度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