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種疫苗出現不良反應?可申請救濟補貼
新冠疫苗開打,是提升保護力,卻也傳出不少不幸消息,為了確保民眾權益,國內有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的服務,只要在接種疫苗後出現不良反應,就可以提出申請,不過由於審議過程得經過層層關卡,相當嚴謹,因此根據過往經驗,平均需要半年以上,才能知道有沒有申請成功。
救濟申請者 米豆:「打完疫苗之後大概前2、3天,臉部有點刺麻刺麻的感覺,本來想說只是沒睡好,但是到了第5天的時候,就整個突然間有水泡出現。」
不只如此,右半邊臉也漸漸腫起來,最嚴重時兩邊差了一倍大,就醫確診罹患帶狀皰疹。
救濟申請者 米豆:「想說平常也沒有吃藥,也沒有什麼慢性疾病,那突然間打了疫苗之後,就有這個狀況出現,所以就想說那就申請疫苗救濟看看,申請到現在差不多快2個月,那進度到哪裡,大概好像還在基層衛生單位。」
民眾急著想知道結果,但這過程並不簡單,地方衛生單位要先調查、收集相關資料,才能送去審議委員會初審,經過至少三位委員全部通過後,再進入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複審,整個流程平均需要半年。
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委員會召集人 邱南昌:「最繁複的就是在收集醫療資料,有的人 他可能是有經過好幾個醫療院所,這每個都要去調他的資料出來看,如果不幸死亡的案例,他可能接受了解剖,那我們還要再等那些解剖的結果。」
審議小組成員最多可達25人,除了有醫學專家、法學專家,社會公正人士也在其中,而且比例不能低於三分之一,以經驗分享,應該要有哪些資料,才是公平公正。
律師 林隆鑫:「(參與人士)本身就有一定的訴訟經驗,醫療法或是消費者保護法相關的經驗,他知道舉證責任,在法律實務判決裡面,是怎麼去運用運行的,(以經驗)跟小組人員說,要怎麼去進行,會是讓後續真的有爭議,進入到訴訟之後,法官他怎麼去認定,會滿有幫助的。」
疫苗開打幾個月下來,收案數超過600件,其中四成是死亡案件,目前審議委員已經展開初審,如果確認是因疫苗接種致死,或導致極重度身心障礙者,最高可給付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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