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袋被當「嘔吐袋」 戴瑋姍怒告警署高官
新北市議員戴瑋姍,日前到北市一間餐廳參加私人餐敘,包括警界、醫界都有到場,離開後想起自己的一個提袋忘了拿,詢問餐廳後得知,是被一名同桌警政署3線2資訊室副主任拿走,沒想到,最後卻是被當嘔吐袋使用,還丟在捷運站垃圾桶,氣得提告侵占、竊盜以及毀損。對此,警政署表示,由於傷害到警方形象,將會記過處分。
餐廳聚會過後一行人正準備離開,這名穿白襯衫的男子是警政署的高官,他一手拿著打包的菜,另一手拿的這個,其實是別人忘了拿的東西,主人是新北市議員戴瑋姍,但她卻萬萬沒想到對方沒有還給她,而是拿去當嘔吐袋使用。
新北市議員戴瑋姍:「他在嘔吐的時候,他選擇是把嘔吐物吐在別人的袋子裡,而不是選擇吐在菜尾的袋子裡面,原來別人的個人物品,比起那堆菜尾還更加的不值得。」
餐敘地點是在台北市銅山街這間餐廳,29日晚間私人聚會警界醫界都有到場,戴瑋姍忘了拿走的塑膠袋,裡面裝有衣物鞋子和一些重要文件,她打電話給餐廳詢問,被告知是同桌警政署的官員拿走。
新北市議員戴瑋姍:「他第一時間是告訴我,他只有把菜尾帶回家,家中沒有任何我個人的袋子,所以我後來只好跑回去跟餐廳求證,然後取得了監視器的畫面,很明顯說謊嘛前後不一,讓人覺得無法信任。」
戴瑋姍事後打電話給這名三線二警官,警政署資訊室王姓副主任詢問,對方聲稱,是別人拿的,後來得知有監視器拍到,才改口說袋子不知去向,她進一步調查發現,當晚王姓副主任喝醉到了捷運圓山站,把她的袋子當成嘔吐袋吐好吐滿,就隨手丟在旁邊的垃圾桶,戴瑋姍不滿對方說謊口氣也差,決定提告侵占遺失物竊盜及毀損罪。
警政署記過警政署督察室組長林沐弘:「本署鑑於王副主任身為重要幹部,也傷害到警察的形象,從嚴予以記過一次處分,職務部分就是待司法偵審結果,再伺機來調整。」
警政署表示這名王姓副主任,酒量不是很好,當天已經斷片,並非故意扯謊,但一個餐敘聚會卻因為酒量差,最後還被議員提告,恐怕已經損害到警方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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