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鄭文燦案肉粽串

(圖/本報系資料照)
(圖/本報系資料照)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遭起訴,深夜時分僅用1個多小時就湊出2800萬交保,引發外界側目。然而,這起案子是檢調近期偵辦最高規格弊案,鄭文燦是行政院副院長等級的涉貪,不過該案已經陳放7年之久,且中間還有監聽情報外流的問題,這是一個結構性弊端,檢調偵辦此案可不能「到燦為止」,應該揪起整串肉粽,把盤根錯節的弊端一次掃乾淨。

綠營政治人物似乎難以甩開積年累月的銅臭味。2001年,蘇貞昌在擔任台北縣長時,住處遭竊僅報案失竊兩本護照,反而是嫌犯自供偷了180萬現金;民進黨前立委陳明文在高鐵上丟了以行李箱裝著的300萬現金。如今,檢調又在鄭文燦家中搜到來源不明的678萬現金,這些綠營權貴不知為何,手上總有一大筆現金。

這次鄭文燦案的偵辦過程,更是令人嘆為觀止。檢方首次聲押,桃園地院裁定500萬交保,鄭文燦30分鐘內湊到500萬現金;後來被高院發回更裁,桃園地院再提高至1200萬交保,鄭又在40分鐘內籌到加保的700萬交保金。近日偵查終結,正式起訴鄭文燦,鄭文燦又進一步在1個多小時湊齊高達2800萬的交保金,這種資金調度能力令人驚嘆。

這也讓人好奇了,背後牽涉的利益與人數究竟還有多龐大?鄭文燦絕對不是單一個案,繁瑣的都市計畫變更,也不會僅僅是鄭文燦一個人就能包山包海、隻手遮天。首先,起訴書提到,鄭文燦有找國發會官員協助,此後該案也轉內政部與經濟部,這些單位是如何配合,有無利益交換的問題,恐怕不是只查鄭文燦就能一筆帶過,相關人士都應該予以清查才對。

更嚴重的是,鄭文燦過去明確得知自己被監聽,才有後來交還500萬的行為,這代表司法單位也有鄭文燦的內應,這人是誰?當然也應該查個水落石出。鄭文燦現在被交保出去,還有許多相關人士還沒查清楚或是被約談到案,難道就不怕彼此之間會有串供之嫌?還是已經畫定偵辦範圍就是「到燦為止」?

不僅如此,鄭文燦在桃園市長期間恐怕還有許多案件,桃園的地方議員也都質疑過包含酬庸案等,檢調也應該一併查清楚。賴清德總統看似鐵了心放手讓檢察官查鄭文燦,表面上看起來鐵面無私,讓司法去端正吏治,但如果只把案情限定在華亞科技園區一案,不敢將背後結構性的問題全部連根掃除,只會讓人覺得更像是黨內派系鬥爭。無論是不敢徹底掃除乾淨,還是怕破壞性擴大,都只會讓賴清德的掃貪有了虛偽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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