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手套轉汙點證人 戳破鄭文燦辯詞

鄭文燦涉貪同案被告,廖俊松三子廖力廷(圖),諭令以25萬元交保候傳,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記者侯永全/攝影
鄭文燦涉貪同案被告,廖俊松三子廖力廷(圖),諭令以25萬元交保候傳,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記者侯永全/攝影

行政院前副院長鄭文燦被起訴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受賄五百萬元,他始終否認,辯稱是受人誣陷,但檢方在短短四十七天內起訴的重要關鍵,在於成功策動交付賄款、穿梭連絡的「白手套」廖力廷轉為汙點證人,提供具體犯罪事證;且鄭文燦返還賄款上的鈔票捆帶,從九分紙鈔帶變成橡皮筋,也成為戳破鄭辯詞的鐵證。

台塑集團前總經理楊兆麟、前執行副總侯水文及顧問廖俊松等成立鴻展公司,要將林口工五華亞科技園區東側九點一二公頃農地變更為產專用地,意圖牟利逾廿四億元。楊等人除兩度邀宴向鄭文燦表示「我們不會失禮」,二○一七年九月十四日並由廖家父子將五百萬元賄款送進官邸,但因廖被監聽,檢調掌握雙方行蹤,成為難以推翻的明證。

因廖姓父子負責「協調」雙方,檢方研判突破全案瓶頸關鍵在於被鄭文燦罵「大嘴巴」的廖俊松和三子廖力廷,今年六月三日約談後羈押禁見即密集提訊,出示證據後均坦承犯行,廖力廷更全力配合,鉅細靡遺說明行賄細節,其中現金「以銀行九分紙鈔帶捆綁」的說法,和隔年鄭返還的「以橡皮筋綑綁」明顯矛盾,讓檢方足以認定款項已使用過。

檢方以此推翻鄭文燦所稱廖俊松「丟包說」,檢方依證人保護法相關規定建請法院減輕或免除其刑。

偵查期間,檢方聲請十次搜索行動,在鄭文燦收押後,在同一住處主臥「暗櫃」內查扣以上鎖保冷袋裝的六七八萬五千元,將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檢方已分案調查比對鄭文燦擔任公職後,歷年來的財產申報資料及財產增長變化,追查財產來源不明罪嫌;檢方接獲多起檢舉,直指鄭疑以利用人頭購置台北、桃園市二處豪宅,將調查鄭是否以人頭購置豪宅隱匿不明財產,以及隱匿金額龐大且未申報的上億元政治獻金。

依據監察院揭露的公務人員財產申報,鄭文燦二○一四年初任桃園市長時,原本與妻子林俞汝存款八四四萬餘元、兩筆房貸共二六六三萬餘元等;二○一八年連任後財產申報,鄭文燦夫妻存款增至二二八七萬餘元,已無房貸;去年任行政院副院長申報,存款再增為三○六三萬七三二三元。

房地產部分,林俞汝原有桃園市桃園區寶慶路房地,二○一九年以一二七五萬餘元售出,去年的財產申報,鄭文燦夫妻共同持有桃園市蘆竹區與台北市中正區兩筆房產,其中北市徐州路的房子非自用住宅,已依法強制信託,但鄭文燦交保後,限制住居地點正是已強制信託的住所,為一房一廳的小豪宅,登記在林俞汝名下,近一年每坪單價逼近一二○萬元。

鄭文燦昨獲兩千八百萬元交保,民進黨廉政會表示,鄭若一審判決有罪將會除名。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則質疑案件不單純,鄭案背後恐是整個不法集團,從地方到中央為不法集團、權貴「一條龍服務」。李彥秀說,土地變更案非鄭文燦一人可完成,土地變更案如果成功,背後不法集團的獲利超過新台幣廿四億元,絕非五百萬元或是鄭文燦一人可以喬得動,質疑背後是可怕的貪腐金權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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