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設灰渣處理場 鹿野反對到底
台東縣垃圾焚化廠營運在即,垃圾經高溫焚燒產生的底渣及飛灰,目前採外運處理,由於所費不貲,台東縣府朝自主處理為目標,環保局長郭建成20日首度鬆口,優先以卑南鄉及鹿野鄉垃圾掩埋場作為灰渣最終處理場;對此,卑南鄉長郭宗益持開放態度,鹿野鄉長李維順則以「三不」反對到底。
台東縣垃圾問題沉痾多年,台東縣政府積極建立自主處理能力,前年重啟垃圾焚化廠,處理縣內每日生活垃圾、去化各鄉鎮市垃圾掩埋場,另基於互惠原則,協助代燒高雄市垃圾,期間焚化處理所衍生逾萬噸的底渣及飛灰,均載運至外縣市處理。
台東縣垃圾焚化廠試營運期至明年1月29日屆滿,有鑑於外運處理成本高,加上交通運輸產生大量碳足跡。縣議員楊招信昨總質詢指出,縣內垃圾單純,底渣及飛灰相較乾淨,建議在地建場處理。縣長饒慶鈴表示認同,將積極輔導在地廠商運用底渣生產再生粒料。
至於飛灰採取固化後掩埋方式處理,縣議員陳志峰追問飛灰固化場選址,郭建成回應,全縣13座垃圾掩埋場中,卑南鄉及鹿野鄉垃圾掩埋場於興建之初,即規畫作為飛灰固化物掩埋場,屬既有場域,列為優先場址。
鹿野鄉長李維順得知怒道「絕不容許,絕不協商,絕不接受」,他認為不應讓鹿野鄉概括承受全縣垃圾所產生的毒害,所謂「各人造業各人擔」,應由各鄉鎮市公所自行運回掩埋。
卑南鄉長郭宗益則態度和緩表示,環保局若能妥善處理灰渣,確保無害環境,並予以合理補償,不會強硬抗爭反對,「畢竟當中含有鄉內產出的垃圾,相信鄉民也能接受」。
郭建成說明,設置飛灰固化掩埋場前提是取得地方共識,目前卑南鄉及鹿野鄉既有場堆置大量垃圾,須經活化改建,才有能力掩埋飛灰固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