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2女兒跳碧潭後獨自游回岸上 34歲陸配涉犯殺人罪遭收押

簡姓女子疑似跟丈夫及公婆口角,2日帶著2名女兒到新店碧潭跳水,女兒均溺水身亡。台北地方法院深夜裁定羈押但不禁見。(圖:資料照)
簡姓女子疑似跟丈夫及公婆口角,2日帶著2名女兒到新店碧潭跳水,女兒均溺水身亡。台北地方法院深夜裁定羈押但不禁見。(圖:資料照)

新北市新店區3日發生一起人倫悲劇,34歲中國大陸籍配偶簡姓女子疑似跟丈夫及公婆口角,2日帶著2名女兒到新店碧潭跳水,女兒均溺水身亡,台北地檢署4日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深夜裁定羈押但不禁見。

檢警調查發現,簡姓女子與丈夫結婚11年,去年才返回台灣與公婆同住,疑因與丈夫及公婆發生爭執,2日上午8點多帶著2名女兒從中和區住處附近搭乘計程車前往新店區碧潭風景區,並於當天上午10點多投水輕生。

檢警查出,簡姓女子獨自游上岸之後就在風景區徘徊,簡姓女子的丈夫2日晚間到中和分局南勢派出所通報簡姓女子及2名女兒失蹤,請警方協尋。簡姓女子於3日下午接近4點多再次跳水輕生後又自行游上岸,當天晚間9點多到附近派出所報案。

警消趕抵下水搜尋,在落水點撈起2名小朋友,但已不幸死亡。新北市新店警分局4日下午將簡姓女子依殺人罪嫌移送北檢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認為簡姓女子涉犯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簡姓女子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被告有逃亡之虞,但無滅證之虞,裁定羈押但不禁見。

媒體報導指稱,簡姓女子丈夫白姓男子長期在中國湖南經商,因此與簡姓女子結識並結婚成家,生下1對女兒,1家4口在湖南定居10年,期間也曾多次返台探親,並停留數天,夫妻倆相差13歲,但相處並未有異狀, 2個女兒很得長輩緣,也曾被阿公阿嬤帶去里內活動。

據了解,2023年7月白姓男子帶著妻女搬回台灣,與公婆同住在中和區,疑似同住以後簡姓女子因與公婆生活習慣落差太大,彼此間不斷發生摩擦,加上跟公婆有語言隔閡,常常聽不懂台語,不知公婆是不是在罵她,導致心裡有疙瘩,又看到2個女兒備受疼愛,日積月累下積怨漸深。

媒體報導指稱,2日當天早上,簡姓女子起床後走出房間遇到了婆婆,一時之間新仇舊恨湧上心頭、心中悲憤難平,因此出言詢問婆婆:「為什麼對我這麼差?」,而婆婆則回了一些簡姓女子聽不懂的台語,簡姓女子以為婆婆是在罵她,因此內心更加怨恨,當天上午8點多就帶著2個女兒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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