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菸商賄賂 前海巡官判刑確定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8日電)前海巡署情報處副處長蘇漢霖涉嫌收受菸商賄賂後,與菸商交流情資。最高法院今天判他10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原是香港警官的王維邦,在香港回歸中國後卸任,自行在香港設立顧問公司,受菸商委託查中國大陸及台灣地區私菸工作。王維邦接著僱用海巡署離退人員劉、李等人協助查緝私菸工作,且利用劉、李在海巡署的人脈,向海巡署人員告知,若能提供海巡署查緝私菸的訊息或文件,將依查獲私菸箱數交付賄款。

判決指出,王維邦結識當時任職海巡署偵防查緝隊長的蘇漢霖後,經常和蘇漢霖進行情資交流;王維邦於民國97年7月間來台又和蘇漢霖交流情資、及請求海巡署協助查緝時,交付新台幣7萬元賄款給蘇漢霖,被當場查獲。10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