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偏鄉專聘師資格 全教總:破壞制度

【Dredres Lraakaroko / Talu 王啟倫 台北市】 2017-11-01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10月25日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通過了七條條文,其中為了穩定師資所增設的專聘教師,規定專聘教師不需有教師資格,只需要到師培大學進修,且給予6年聘期且領滿一年薪水,任滿可一次續聘6年或參加專任教師甄試並給予加分優待,期待透過優渥的誘因吸引師資流入。 不過,這樣的規劃卻引發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的抗議,認為不僅會破壞教師證照制度,也無法控管教師的素質。 (全教總理事長 張旭政: 沒有修過教育學程、沒有教師資格,如果能夠擔任教師的話,這等於宣告教師這個工作,它其實不需要證照,也不需要資格,每個人都可以去擔任。所以我們認為,專聘教師裡面,對於沒有教師資格也可以當的,這個就是破壞教師證照制度的一個最大的問題。) 條文中也規定,未來偏遠學校將可以控留三分之一的人事經費聘用「專聘教師」,也讓立委質疑只會讓偏遠學校充斥著不穩定的師資。 (立委 陳亭妃: 現在在我們的專聘教師,這個部分我們全教總有提出不同看法,尤其對於專聘教師是不是會讓我們未來在偏遠學校教育當中,會充斥更多的所謂專聘教師,而沒有辦法真正我們希望達到穩定師資,這樣的一個方向。) 全教總理事長提出政大做的統計報告,並再次要求開放偏遠學校,正式教師的員額,根本解決師資不穩定的問題。 (全教總理事長 張旭政: 我們根據政大的一個調查結果,其實正式教師到偏鄉服務百分之七十,他的服務年限在原校服務的年資都在六年以上,所以事實上如果用正式員額來聘用的話,其實不會產生所謂師資不穩定的問題。)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11月1號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中持續審議,偏遠學校未來的走向是如何?專聘教師是否是解決師資的最佳策略?都還需要更廣泛的討論。 [原民台新聞影音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