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精進打詐作為 確保人民財產安全

記者郭曉蓓/專題報導

詐騙犯罪型態與手法不斷翻新,政府精進各項打詐作為,透過公私協力從「法制面」、「組織面」及「技術面」著手,發揮「前端阻卻」及「後端查緝」效用。近期行院更通過「打詐新四法」將打詐政策專法化,建立臺灣新法制里程碑,希望藉由打詐四支箭齊發,溯源追查所有詐欺共犯、加重刑責嚴懲詐欺犯罪,使詐欺犯罪無所遁形,確保人民財產安全,讓臺灣成為安全之島。

為有效防杜詐騙事件,行政院先後推出「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0、1.5版,去年也陸續通過打詐五法,包括《刑法》、《人工販運防制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洗錢防制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等修正草案,並透過公私合作,從源頭防堵詐騙犯罪,同時加強後端查緝。根據行政院統計,去年總計攔阻與圈存被害款項逾93億元、查獲1,909件犯罪集團、查扣不法利得近40億元,已初見打詐成效。

政府持續精進「識詐、堵詐、阻詐、懲詐」4大面向,除了建置「111政府專屬短碼簡訊平臺」,避免民眾被偽冒政府的簡訊詐騙,也實施國際來話攔阻及警示機制,「+886」開頭的國際來話數量,自最高112年5月的1,642萬通,下降至目前81萬通;電商業者導入了物流隱碼技術,另與Meta、LINE;Google等公司合作,下架涉詐廣告或帳號;並著眾偵查打擊面,將每年電信詐騙案件查獲集團數提高5%。

為強化阻絕新型態的詐欺,提升民眾財產安全,行政院5月9日送請立法院審議打詐新四法,包括新訂定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科技偵查及保障法》,以及《洗錢防制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修法草案,未來透過跨部會共同努力,建立打擊數位經濟、金融、電信詐騙的合作機制。

未來懲詐原則是「騙愈多關愈久」,詐欺金額達一千萬元以上,最重可處10年徒刑,若三人共犯或使用網路、冒名政府名義詐欺、深度偽造詐欺,有複合式詐欺手段者,可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另要求TikTok、臉書等一定規模的境外網路廣告平台業者須設法律代表人,若未設立或未下架詐騙廣告,可罰250萬元以上、2500元以下,情節重大可封網。

內政部也將建立政府與民間聯合反詐的宣導機制,結合 NGO、宗教組織等民間團體,並透過民政、宗教、警政單位及教育體系,強化反詐宣導量能,建構全民識詐免疫力。同時將提高目前165全民防詐騙專網公布「涉詐高危險業者」名單的頻率,讓民眾可即時識別詐騙風險。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未來行政團隊將啟動研擬「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2.0」,持續精進及修正打詐策略,期盼立法院能儘速三讀通過「打詐新四法」,賦予行政機關執法依據與打詐利器,共同守護國人的財產安全。

行政院長卓榮泰上任後,宣布政府將做好打詐工作,讓臺灣成為安全之島。(圖由行政院提供)

政府持續精進各項打詐今年推出打詐新四法新四法,加強懲詐,確保人民財產安全。(圖由行政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