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買復康巴士免徵貨物稅 延長至118年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24)日討論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修正草案,延長購買復康巴士及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免徵貨物稅期間5年,自114年1月1日至118年12月31日;另非電動公共汽車免徵貨物稅措施,則將在年底退場。
財政部說明,我國將邁向超高齡社會,為鼓勵民間單位捐贈及營運單位購買復康巴士及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照顧身心障礙者、行動不便人士行的需求,參據衛福部及交通部意見,延長購買復康巴士及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免徵貨物稅期間5年。
至於購買低底盤公共汽車、天然氣公共汽車、油電混合動力公共汽車等非電動公共汽車免徵貨物稅措施,考量交通部刻正推動2030年客運車輛電動化計畫,基於政策目標之一致性,不再延長實施期間;另電動公共汽車則依現行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規定免徵貨物稅,無須特別規定。
財政部表示,將會同衛福部及交通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修正法案,期於今年底前完成修法。
行政院會今日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修正草案,延長購買復康巴士及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免徵貨物稅期間5年。(記者郭曉蓓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