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高雄氣爆符合國賠要件

政院:高雄氣爆符合國賠要件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6日電)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今天說,高雄市訂有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發生氣爆符合國賠要件,依據國賠法第3條規定,高雄市政府有代位求償的義務。

孫立群表示,台灣過去有許多縣市有代位求償,代位求償是依據民法、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國家賠償法規定,由地方政府編列預算處理。

他說,高雄市民完全不用擔心,可以請高雄市政府代位求償。

對於代位求償金額可能相當龐大,若高雄市政府無法支應,中央是否協助?孫立群說,目前沒討論。

有關高雄氣爆重建經費,孫立群表示,行政院與高雄市民站在一起,會站在分攤的立場;內政部與中央、高雄主計單位協商後,若錢不夠,行政院一定補足,請高雄市放心,可以放心發包,不會到最後沒錢。

他說,行政院昨天收到高雄市府提出道路重建等新台幣19億元經費的公文,已轉內政部,內政部與行政院主計總處會再與高雄主計單位討論,不會要高雄自己買單。

國賠法規定,「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前項情形,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103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