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案」遭突襲退回 救國團籲民進黨:放棄意識形態魔咒

國民黨游顥等37位委員近期連署提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修正草案,於今日被民進黨團提案退回程序委員會。救國團表達遺憾。(本報資料照)
國民黨游顥等37位委員近期連署提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修正草案,於今日被民進黨團提案退回程序委員會。救國團表達遺憾。(本報資料照)

國民黨游顥等37位委員近期連署提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修正草案,於今日被民進黨團提案退回程序委員會。救國團表達遺憾,並呼籲民進黨放棄意識形態的魔咒,也請提案委員繼續努力,為建立一個公義的台灣而努力。

救國團表示,救國團是民國41年由中華民國行政院籌組成立,隸屬國防部,既然是政府成立的準行政機構,就不會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

救國團強調,法律脈絡相當清晰,法院、內政部、教育部皆曾以正式公函認證,民國58年以前就是政府輔導成立之準行政機構。民國58年至民國78年間,救國團為民間社會運動機構的公益社團組織,接受政府委託及補助從事青年服務工作,結餘屬於員工辛勞工作的勞務所得,與現在民間機構執行政府標案留有勞務所得相同。

救國團提到,經費來源除政府委託補助外,尚有社會各界捐款及活動辦理收入,而且所得95%以上皆用作公益服務照顧弱勢。救國團的財產皆是合法靠勞務賺取的所得,與不當黨產無關,並且是取之社會用之於社會。

救國團指出,感謝國民黨委員的提出為正義發聲,也再次呼籲民進黨放棄意識形態的魔咒,共同致力於政治的和解共生,凝聚共識,迎向未來,才是執政的不二王道。

救國團認為,台灣邁入民主已經近30年卻仍然用所謂的轉型正義,進行內鬥,台灣已經創造了世界的歷史,是時候終止這項引起爭議,造成內部對立分裂的政治鬥爭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