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召有獎勵 立院初審通過接受教召5次發獎金
因應中國大陸軍事威脅,國防部日前推動新制教育召集,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初審通過「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明定民眾接受教召,並完成訓練達5次者,自第5次起每次完成訓練將發放召集獎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委羅致政表示,此條文目的是為了獎勵,因為適用者並不多,也因為接受這麼多次的教召並非民眾義務,因此才訂定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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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後備戰力,國防部推動為期14天新制教召,並於今天第1季至第3季試行、第4季檢討。新制教召除了有別過往在營區報到,而是在戶籍地守備範圍報到並受訓外,軍方也新增野營、行軍等課目,並提高實彈射擊發數,確保達「常後一體」目標,讓後備部隊在戰時協助常備部隊。
不過,也因為教召天數從過去5至7天增加至14天,資方與勞方或自營業者,均面臨人力、薪資與生計等問題,為確保企業營運順暢與照顧民眾,國防部草擬「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下午初審通過,但第1條、第8條關鍵條文保留黨團協商。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委羅致政會後受訪表示,可以看得出來所有立委都很支持這項草案,且都贊成應照顧受召人員,其條文重點主要是針對雇主,包括給員工公假與薪資,但為減少雇主負擔,政府在稅負上有所減免;政府也給予受召人員國軍醫院免掛號費、教召5次以上獎金鼓勵、國軍英雄館住宿優惠,甚至照國防部的說法,召集津貼也調增。
羅致政強調,看得出來這是跨黨派共識,只不過有立委認為應給予更多照顧,因此保留第1條、第8條關鍵條文。
羅致政進一步解釋,不同於上班族接受教召期間仍有薪水可領,因此這兩條文主要針對自營業者、日薪者,因為他們一但接受教召就沒有薪資收入,因此希望能照顧到這類民眾,但也涉及政府需要更多財政支出,不過,國防部也提到可用免召、緩召方式進行,只不過部分立委認為應提出更實質照顧方式,因此保留黨團協商處理。
另外,草案第4條中刊載,若教召達第5次將發放獎金,但民眾黨立委張其祿在會中指出,根據統計,被教召4次的民眾僅約780人,是否可能實際到第5次時,實際人數不到百人。
羅致政則指出,此條文目的是為了獎勵,因為適用者並不多,也因為接受這麼多次的教召並非民眾義務,因此才訂定獎勵措施。
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第1條為「為保障後備軍人接受集之相關權益,增加後備軍人召集期間優惠及福利措施,並減少召集期間對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營運之衝擊,特制定本條例」。
第4條第1項為「後備軍人志願參加教育召集、接受教育召集或臨時召集入營,並完成訓練合計達五次者,自第五次起,每次完成訓練後,應由召訓機關或部隊發給召集獎金」。
第8條第1項為「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給付員工依前條規定請假期間之薪資,得就該薪資金額之百分之一百五十,自申報當年度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減除。但該薪資金額已使用其他法律規定之租稅優惠者,不適用之」,第3項為「第一項租稅優惠實施,年限為八年;其年限屆期前半年,行政院得視情況延長一次,並以八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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