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流動率」統計中的失聲:處於弱勢位置卻被排除的「非山非市學校」與代理教師

文:盧宸緯(中華戰略前瞻協會研究員、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

近來,教育不平等的議題受到關注。其中,「教師流動率」因能呈現師資群體的變動,並可透過不同地區間數據的對照,瞭解在師資、學習環境與條件……等是否出現落差,以確認學生學習權的保障,因此,常被援引作為教育不平等情形的佐證。以美國為例,疫後美國十分關注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師流動率,以為美國貧困地區所出現的教育落差,尋求解方。

由立法院研究報告可見,行政院主計總處將我國「教師流動率」定義為:「(進入率+退出率) / 2 =(成功調入人數/總人數+成功調出人數/總人數) / 2」,即教師調入與調離的變動情況。然而,近年我國媒體、論壇等對教師流動率的相關論述,雖多提及偏鄉地區學校的教師流動率,是比全國及一般地區平均來得高,但多僅止於描述,未見近兩年數據與整體趨勢的佐證。

究竟,我國教師流動率的最新數據為何?在不同地區中呈現什麼樣的趨勢?而當前教育部對教師流動率的統計,又有哪些問題?筆者分析如下。

偏鄉地區「國中小」教師流動率皆高於全國及一般地區,尤以「國中」階段落差最大

目前,教育部將我國教師流動率的地區別,分為「全國」、「一般地區」及「偏遠地區」(即偏鄉地區)等三面向。由表一可見,在105至112年度,全國、一般地區及偏鄉學校的教師流動率,雖多有起伏,但在「國中小」階段,偏鄉地區的教師流動率,皆高於全國及一般地區學校;其中,又以「國中」階段的差距最大。

進一步而言,偏鄉國中階段的教師流動率,在105至112年度,落於1.15%到1.92%之間,平均比全國的國中高出0.65%,比一般地區的國中高出0.73%。而偏鄉「國小」階段的教師流動率,在105至112年度,則落於1.21%到2.14%之間,平均比全國的國小高出0.5%,比一般地區的國小高出0.57%。

此外,在高中方面,偏鄉高中階段的教師流動率,在107至112年度,落於0.46%到0.78%之間,平均比全國高中低了0.02%,比一般地區高中低了0.021%。其中,在107、108、109及112年度,偏鄉高中的教師流動率皆低於全國及一般地區高中,然而,其間差距並不大,僅在0.06%至0.16%之間,仍待持續追蹤觀察。

我國教師流動率統計政策中的「失聲」:處於弱勢位置卻被排除的「非山非市學校」與代理教師

如同前述,透過不同地區間教師流動率的對照,可以瞭解教育環境是否出現落差,以及孩子學習權益保障等情況。然而,筆者認為,目前我國的教育流動率統計,因排除了亦屬資源困難地區的「非山非市學校」,以及弱勢地區長期仰賴的代理教師師資,不僅難以趨近我國教育的真實樣貌,也減損了該統計反映學習條件與學習權落差的功能。

究竟,為何非山非市學校與代理教師,應被納入教師流動率統計?說明如下:

1. 被排除的非山非市學校:總被加額補助跳過的資源困難地區,比偏鄉學校更弱勢

現行教師流動率統計的範疇,並未納入非山非市地區。對此,教育部表示,「介聘學校地區的分類為一般地區和偏遠地區,爰僅提供全國學校、一般地區與偏遠地區學校相關資料」。

事實上,非山非市地區,已在2017年被納入《偏遠地區學校發展條例》,及2019年《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教育經費作業要點》的專案補助對象中,顯示政府已確認非山非市與偏遠地區同屬資源困難地區,教育部亦會於每三個學年度,公告最新認定的非山非市地區學校名單。令人困惑的是,教育部既已認定非山非市屬資源困難,而在其學校與教師介聘皆有明確名單的情況下,為何非山非市地區的教師流動率,仍不被納入統計?

而政府在前述作業要點中的加額補助,有七成是跳過非山非市地區,導致非山非市地區僅能在城市與偏鄉的夾縫中求生存,比偏鄉更加弱勢,亟需被大眾瞭解與資源支持。

2. 被排除的代理教師:與編制內教師授課時數相同,是弱勢地區長期仰賴的重要師資

目前教師流動率僅針對編制內教師進行統計,根據立法院的「教育部所屬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國教署表示其原因為,「因代理教師異動頻繁,教育部統計處並未針對代理教師異動進行相關統計」。

然而,代理教師與編制內教師同屬全時在校,其授課時數亦相同。我國偏鄉學校長期仰賴代理教師,甚至需以代理教師為主力;而在總被政府資源忽略的非山非市地區,是否也有類似困境,抑或是更加嚴重?政府又應提供代理教師什麼樣的政策支持?這些問題,皆須透過對代理教師的流動率,來協助瞭解現況與推動變革。

換言之,目前跳過非山非市與代理教師的教師流動率統計,忽視了我國教育現場中的弱勢困境;而此種排除的作法,亦隱含了加重弱勢地區孩子邊緣處境的「他者化」的政策思維,以下進一步說明。

政府排除非山非市學校與代理教師所突顯的他者化政策思維,將加重弱勢地區孩子的邊緣化處境

承上述,教育部分別以「依據介聘地區既有分類」及「代理教師異動頻繁」的理由,將非山非市學校及代理教師排除在教師流動率的統計作業之外,再加上,目前該統計並非屬教育部主動發布的統計項目,亦未排定固定時程發布。綜合教育部的政策思維可見,一方面,教育部對我國弱勢地區教育仍傾向採取漠視、被動的態度;另一方面,亦凸顯教育部將我國弱勢地區的教育、教師與孩子,置放在不需要被瞭解的他者位置,將其區隔出來,排除在需被呈現的主流論述之外。

如此一來,除了將導致如偏鄉、非山非市等弱勢地區,其教育、教師、孩子的需求及困境難有發聲機會,也將加重其邊緣化的處境,讓其困境難以被外界察覺,亦難獲得政府、民間支持與實質資源幫助,導致弱勢地區的教育、教師孩子,更加弱勢。

政府應建立更完整的教師流動率資料庫並定期發布,讓弱勢地區教育困境與需求被看見

為了讓偏鄉、非山非市等弱勢地區教育現場的困境與需求,都能盡可能被揭露,擁有「被看見」的機會,筆者認為,現行我國的教師流動率統計政策,應朝以下方向調整:

1. 教育部應建立更完整的教師流動率資料庫,將非山非市學校與代理教師納入

一方面,教育部應在教師流動率的學校地區類別中,新增非山非市地區,並依據該部所公告的「非山非市地區學校名單」,彙整統計。另一方面,教育部亦應將代理教師的流動率納入統計,而針對偏鄉或非山非市學校若因行政人力負擔吃緊,對相關數據回報有困難者,建議教育部可研議由如偏鄉教育資源中心、偏非學校教育資源中心或類似性質的單位,或以「學校群」區域聯營模式與機制,提供行政支援辦理。

2. 教育部應將「教師流動率」納入需定期主動發布項目之列

教育部應將教師流動率納入需定期主動發布的項目中,以改善該數據的近用性不足的問題,讓有熱忱、有資源的民間單位也能及時瞭解弱勢地區教育的需求,加入協助偏鄉、非山非市地區的行列,也協助弱勢地區的孩子,能擁有翻轉處境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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