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攜哈佛大學首設博士獎學金 每年選送5台生攻讀博士

教育部與美國哈佛大學今天簽署合作備忘錄,雙方將合作設立博士生獎學金,自2025年起合作五年,每年共同選送五名台灣學生於哈佛大學文理研究院攻讀博士學位,資助經費最長可達四年。

教育部與美國哈佛大學簽署合作備忘錄,雙方將合作設立博士生獎學金,自民國114年起合作五年,每年共同選送五名台灣學生於哈佛攻讀博士學位。(圖/教育部提供)
教育部與美國哈佛大學簽署合作備忘錄,雙方將合作設立博士生獎學金,自民國114年起合作五年,每年共同選送五名台灣學生於哈佛攻讀博士學位。(圖/教育部提供)

教育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哈佛大學於2011年與台灣的頂尖大學聯盟簽署合作,共同培育博士生;2020年哈佛大學費正清中心再與教育部簽署台灣研究合作備忘錄,推動學生短期研究,在教育部駐波士頓教育組推動下,促成雙方今天簽署「台灣-哈佛Kenneth C. Griffin GSAS獎學金」合作備忘錄。

透過視訊線上出席的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代理司長李彥儀表示,台灣與美國長期在教育領域保持穩健交流,每年約3100名美國學生在台進修、2.2萬名台灣學生在美求學,其中約110名在哈佛大學就讀。

教育部和哈佛大學簽署合作備忘錄後,將共同設立博士生獎學金,自2025年起合作五年,每年雙方可共同選送五名台灣學生於哈佛大學文理研究院攻讀博士學位,並共同資助所需經費最長可達四年。

教育部提到,目前全球共17所世界排名百大的國外大學與教育部合作設置博士生獎學金,第一所為英國劍橋大學,哈佛大學為第18所。

教育部表示,哈佛大學的學術影響力享譽全球,雙方合作設立博士生獎學金,鼓勵台灣學子進入該校就讀,期望延續與深化台灣與哈佛大學間的學術合作交流,培育頂尖世界級領導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