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預告修正公共電視法 將廣徵意見完成草案

(中央社記者趙靜瑜台北16日電)文化部預告修正「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文化部表示,為期修法內容周延完善,法案預告階段將廣徵各界意見。草案預告完成後,文化部將彙整各界建議完成草案修正,進行後續法制作業。

文化部今天發布聲明表示,文化部將持續辦理公視第7屆董、監事選任作業,修法完成前將依現行規定辦理。但如果這次修法完成後,董、監事選任仍未完成,則後續選任應依修正後規定辦理。

有關外界對於修正草案明定行政院於提名董事時應指定一人為董事長的疑慮,文化部表示依據草案規定,行政院長提名董事長後,仍需併同所有董事被提名人,送交由立法院推舉社會公正人士所組成的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經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後,始得出任。

這項規定主要參酌行政院於提名通傳會、中選會委員時,即指定一人為主任委員之作法。

有關國際影音串流平台後續發展,文化部擬朝法制化方向推動,研議將國際傳播服務及交流明確納入公視基金會業務範圍,提供未來經營國際媒體平台之明確法源,期盼平台能有穩定的組織及預算永續經營。(編輯:屈享平)110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