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認定大群館違規 文大:承租合乎教育部規定 深感遺憾

中國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近來陷入文化大學宿舍大群館風波,台北市都發局今天做出認定,大群館違規作寄宿住宅使用,將發函文大及又昱公司以確保建物合法使用,並限期兩個月改善。對此,文大校方也發出聲明表示,承租完全合乎教育部規定,對於都發局未依教育部規定認定大群館為教育設施,且與當初同意文大作公安申報、從未認定大群館違規的前例矛盾,對此深感遺憾。

圖為文化大學宿舍大群館。(中央社/資料照)
圖為文化大學宿舍大群館。(中央社/資料照)

文化大學宿舍大群館土地為侯友宜老婆娘家財產,近來遭外界關切使用是否合法。

中國文化大學將大群館作為宿舍使用,造成爭議不休,都發局6月25日到場現勘;另於20日發文給文大限期陳述說明,文大也於6月29日回文指大群館為學生宿舍,同時也是教育設施,均做合法使用,並無問題。

都發局這兩天也針對文大回函和現勘結果,進行相關研議及認定,今天發出新聞稿表示,由於大群館確實提供學生住宿使用,據以認定大群館為寄宿住宅使用。

由於文大以宿舍名義將大群館提供校內學生使用,都發局說,其樣態歸屬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的「第三組:寄宿住宅」,非屬教育設施。

都發局說明,依照北市府於民國97年12月11日公告實施的「變更台北市士林區陽明山山仔后地區第二種住宅為特定住宅區細部計畫案」,大群館所在位址屬「特定住宅區(二)」,其使用比照「第二種住宅區」,依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第二種住宅區」不允許作「第三組:寄宿住宅」使用。

經過現況勘查及法令規定,都發局表示,將於今天發函給文大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又昱實業有限公司,請他們確保建築物合法使用,並限期兩個月內改善。

至於如何改善的內容,都發局官員並未進一步說明。

對此,文化大學校方發布聲明稿指出,依教育部規定,租用校區外提供學生宿舍使用、租賃合約至少4年以上且經法院公證證明者,即可視為該校校舍,屬於教育設施,而大群館的承租完全合乎教育部規定,對於都發局未依教育部規定認定大群館為教育設施,且與當初同意文大作公安申報、從未認定大群館違規的前例矛盾,對此深感遺憾。

文大指出,都發局未作具體的行政指導指示如何改善,也未說明是否2個月內即可完成改善、改善後是否即屬合法,對此函文模糊的地帶,文大將再發文,請都發局明示。

文大表示,無論大群館將來能否繼續作為文大宿舍,校方將以維護學生住宿權益為最高處理原則,請學生及家長安心,並呼籲相關單位能慎重考量400多名學生的住宿問題並妥切處理。

🙁 文大宿舍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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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使用執照20年前就有問題
文大宿舍案 侯:21年都合法
侯親自釋疑 蘇:只看到他在生氣
年6萬大學生沒宿舍 現擬推宿舍公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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