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權益專法草案內容空洞?民團籲切勿草率立法

立法院内政委員會上週三初審通過新住民權益專法草案,然而法案名稱沒有定案,保障對象、是否設專責機關等條文內容都保留,民間團體憂心最終法案內容空洞,因此提出四大訴求,到行政院門口遞送請願書,行政院外交國防法務處副處長陳永智接下請願書並表示,已聽到民間的聲音,會將意見帶回討論。

立法院内政委員會12日初審通過新住民權益專法草案,並做出決議,要求行政院版本應在21日送進國會,直接併案朝野協商。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南洋台灣姊妹會等多個民間團體,今日(19日)到行政院門口召開記者會對行政院長卓榮泰喊話,希望本週即將送交國會的政院版立法草案要守住基本,回應移民工的需求。

南洋台灣姊妹會理事長洪滿枝呼籲這次立法應慎重以對,如果立法並不會實質提升新住民權益,「那就只不過是增加幾個官位而已」,這部《新住民基本法》恐將只是一部空有虛名、內容空洞的法案。

移民青年倡議陣線成員、新住民子女劉俊良指出,早在2005年政府就設置了「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2016年更名為「新住民發展基金」),去推動新住民及其子女的家庭照顧服務,然而,檯面上的新住民權益專法草案似乎換湯不換藥,依舊著重家庭、婚姻和育兒等面向的權益,新住民在法律、心理、身分權益上所面臨的困境幾乎沒有著墨。

劉俊良質疑,「難道政府和立法者對移民需求的想像還停留在二十幾年前、一點進步也沒有嗎?」他說:『(原音)移民是活生生的人,不是冷冰冰的統計數據,更不是為國家生兒育女的子宮!為什麼講出那麼難聽的話?因為這個月12日,在立法院關於新住民專法的討論過程中,委員們對一些法條產生了共識,其中一條內容寫著,政府應該給予新住民家庭在家庭、婚姻、育兒等諮詢服務。我再強調一次,並非家庭、婚姻、育兒等諮詢服務不重要,而是除了這些面向之外,移民以及移民子女有更多沒有被制度化的保障,例如移民人權的法律諮詢、心理諮詢、社福資源的諮詢,這些面向民間團體都已經倡議非常多年了,但是,很遺憾地,我們以人權立國、以進步價值立國的政府似乎還沒有跟上。』

民間團體在記者會上提出4項訴求,第一,主管移民政策及新住民相關權益的專責單位,應為行政院二級單位;第二,新住民的定義,不應該只納入白領專業技術移工,應包含藍領移工;第三,各領域通譯人員的建置、培訓及執業制度應入法;第四,新住民基本法應納入人權保障及反歧視等相關條文。

最後,行政院外交國防法務處副處長陳永智出面代表院方接下與會團體的請願書,並表示會將民間意見帶回院內處理。

原始連結

更多中央廣播電臺新聞
劉世芳:新住民專法已送政院 擬設協調會報
新移民彭朝萍授馬來語 迎端午推廣娘惹粽文化
新住民專法修法 劉世芳曝草案將送交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