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嫁誰?股東自救會提新新併3點不合理

▲臉書粉絲專頁「新光金小股東自救會」近日控訴台新金併新光金的3大不合理之處,痛批台新金試圖低價搶親、名為合意但實為惡意,且違反金管會政策。(圖/擷取自臉書粉絲專頁「新光金小股東自救會」)
▲臉書粉絲專頁「新光金小股東自救會」近日控訴台新金併新光金的3大不合理之處,痛批台新金試圖低價搶親、名為合意但實為惡意,且違反金管會政策。(圖/擷取自臉書粉絲專頁「新光金小股東自救會」)

[NOWnews今日新聞] 臉書粉絲專頁「新光金小股東自救會」近日控訴台新金併新光金的3大不合理之處,痛批台新金試圖低價搶親、名為合意但實為惡意,且違反金管會政策,強調小股東們加起來53%的股權是大家的血汗錢,若任由財團權貴交易,每一位小股東的直接財產損失將達20%至30%,故面對此案,唯一訴求希望金管會能秉公處理,回歸市場機制。

台新金、新光金的合併案,遭逢中信金出手搶親,申請公開收購方式投資新光金控,引發金融業大震盪。臉書上新光金、台新金自救會社團、粉絲專頁遍地開花,其中,「新光金小股東自救會」按讚與追蹤總數高達2000人。

自救會發言人蔡宜蓁律師日前於媒體投書表示,新光金決定要嫁給誰,應該交由持股過半的小股東決定,公開質疑「難道是持股不到20%的經營階層自己說了算?不用考慮大多數小股東的意願嗎?」粉絲專頁近日更發出貼文,控訴台新金併新光金的3大不合理之處,其中包括「台新金試圖低價搶親」、「名為合意,實為惡意」、「違反金管會政策」。

首先,貼文表示,這段時間,中信金收購新光金與台新金併購新光金兩案在市場上鬧得不可開交,以中信金與台新金開出的條件來說,若按照台新金出價併購,每位新光金小股東的資產直接損失約為20%至30%,「價高者得」這句話放眼到全世界的併購案都是硬道理,但為何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會在8月22日公開護航台新金,面對記者詢問時更毫不避諱的表示「不是嫁聘金高的就幸福」,金管會的表態,讓所有新光金的小股東都感到憤怒與不解,「為何本該中立的金管會,卻在如此敏感的時間點公開表態力挺新光金?」

再者,根據新光金大股東林伯翰的提告,目前新光金中的董事席次中,包含新光金董事長魏寶生、副董事長吳東明、新光人壽副董事長洪士琪及董事林敦仁等四席都是由新柏公司派任的董事,而新柏公司的母公司為新勝公司,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的夫人彭雪芬即為新勝公司的董事。

貼文批新光金控董事會有影子董事,吳東亮為實質控制人,針對此董事會所做出合意與台新金決策的公正性存有疑慮,「這是否是名為合意,實為惡意的併購案?」

此外,貼文內容提到,金管會前主委顧立雄於2018年5月17日召開記者會明確表示,同一個企業集團若同時擔任不同金控的董監事,直接參與經營、了解公司的業務與策略,會衍生所任職的金融機構利益衝突,不利於公司治理跟創新發展。此番談話清楚說明「金金分離」原則,強調同一個企業集團,不可以自己或利用關係人與人頭去擔任不同金融機構董事。

根據新光金小股東向法院提出的告訴,以及小股東提告的相關報導所揭露的關係圖可明顯發現,目前新光金的四席董事(魏寶生、吳東明、洪士琪及林敦仁)背後都是台新金,這明顯踩到金管會「金金分離」的鐵律。

▲小股東揭露新光金董事會關係圖。(圖/擷取自臉書粉專「新光金小股東自救會」)
▲小股東揭露新光金董事會關係圖。(圖/擷取自臉書粉專「新光金小股東自救會」)

貼文指出,新光金的小股東每個人持有的股票張數不多,但累積起來超過53%的股權,皆為小股東們的血汗錢,併購案對他們來說太遙遠,他們只知道如果任由財團權貴交易,每一位小股東的直接財產損失將達20%至30%。林志吉說「不是嫁聘金高的就幸福」,但論聘金,中信金大勝台新金 ; 論經營績效台新金排名金控倒數第三,中信金排名全台前三 ; 論資本額,中信金是台新金的將近三倍。「站在小股東的立場,這已經不是聘金高低問題,這樣的婚姻怎麼可能會幸福?」面對此案,新光金小股東唯一的訴求就是希望金管會能秉公處理,回歸到市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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