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期無租金收入 房東可申請補助

NBC 4電視台報導,洛縣近期出台一項新計畫,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租客沒有支付租金的房東提供租賃援助。

在疫情期間暫停驅逐的政策下,大量租戶可在無需支付租金的情況下避免遭到房東驅逐,但是房東的財務問題卻隨之而來,許多房東無法支付貸款或水電費。

洛縣這項新計畫,即適用於這些沒有獲得州政府財政援助者,但房主們的房產需位於洛縣縣屬地(unincorporated areas )。

洛縣消費者和商業服務局(Department of Consumer and Business Services)副主任奧爾莫斯(Christian Olmos)表示,「你必須在洛縣擁有四個或以下房產,這些房產都需在洛縣境內,而非洛市。」

若房東在2020年3月1日至今年3月底這段期間,因租客未能支付租金而受到經濟影響,而且未獲得加州援助,他們可望有資格獲得最高3萬元補助。

但有一個重要要求必須滿足。奧爾莫斯說,「接受這筆資金,房東同意免除房客債務,而非驅逐房客,這點非常重要。」

為符合資格,房東抵押貸款餘額需低於100萬元,且證明拖欠的租金對他們產生影響。審核資格取決於收入和債務證明、納稅申報表、合同、抵押文件等。

這筆資金分配截止日期為12月,但由於資金有限,洛縣消費者和商業服務局建議房主盡快申請,一旦符合要求,將在大約30天內收到通知。

若需申請流程上的幫助,可致電213-381-2862洛縣鄰里住房服務單位(Neighborhood Housing Services of LA County),線上申請可上https://dcba.lacounty.gov/MORTGAGERELI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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