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創投資節稅別「凍酸」 鄭文燦:應延長到5年、門檻降為50萬

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今天(9日)出席「青年創業家遇見賴清德—台灣投資環境座談會」,鄭文燦在會中談到現行個人投資新創節稅優惠方案時表示,對新創投資不該吝嗇,他認為現行規定「不太合理」,包含投資金額門檻過高,應從100萬降為50萬,且持股期間應延長到5年。

由桃園企業聯合會等單位主辦的「青年創業家遇見賴清德—台灣投資環境座談會」9日下午登場,副總統賴清德、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等人受邀出席,與青年創業家交流交換意見。

鄭文燦致詞時表示,過去擔任桃園市長時,第一年就成立青年事務局,並籌過逾10個創新基地,後來擔任行政院副院長後,修訂產創條例等進行法制調整,以及建置生態系,讓天使基金、創投基金能挹注新創公司,「讓每個小馬玲薯能茁壯起來,在資金、技術、市場等面向慢慢起來」。

依據「產業創新條例」規定,個人投資新創公司,若是購買新股、投資金額達新台幣100萬元以上,且持股期間達2年,每人每年將可減除最高新台幣300萬元應稅所得。

對於現行規定持股期間須達2年,鄭文燦直言「不太合理」,他說,新創要成功,2年時間太短,如同孕育小孩要讓它成長,應該延長到5年,個人投資者是很重要來源,但門檻應再降低。鄭文燦:『(原音)現在有很多人願意投資年輕人,門檻低一點,不一定要起跳100萬,起跳降為50萬,讓他可以抵稅,還有最低稅負制,這些錢抵繳起來不會太多。』

鄭文燦說,新創投資近20年來累積的個案,絕對不到一個半導體廠,但裡面會長出很多獨角獸,所以不該吝嗇。鄭文燦進一步指出,除了資金面提供租稅優惠外,也要建置加速器,縮短新創公司育成期,並讓風險降低。

談到目前政府提供的資金補貼,鄭文燦說,疫後預算有提供青年創業貸款利息補貼,金額高達500億元,目前還沒用完,另外還有疫後微型企業振興保證等。至於新創融資,鄭文燦主張,國發基金先投資創投,再由創投進一步投資新創,「10家裡有3到4家成功,就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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