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交通違規 新莊取締居冠
新北市議會日前審議去年總決算,歲入部分增加15億餘元,主要為警察局與交通局的交通罰單,引發藍綠議員同聲抨擊。新北市今年1至9月交通違規取締件數近200萬件,其中新莊警分局22萬9662件居冠,占比逾1成。新莊警分局解釋,主因轄內於2023年起陸續建置科技執法設備加強取締。議員則認為,既然有科技執法,警力就該回歸到治安維護。
議會日前審議去年總決算,交通罰單金額包含警察局與交通局,原本預估35億元,結算金額卻增至50億餘元,引發藍綠議員抨擊,認為政府不應把罰單收入視為穩定的收入來源。據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統計,今年1至9月,轄內各分局交通違規取締共190萬7722件,新莊警分局22萬9662件居冠,三重警分局19萬9982件及中和警分局17萬4807件分居2、3名。
新莊警解釋,取締交通違規較多,因2023年開始於中正路沿線易肇事路段設置科技執法設備,針對「闖紅燈」、「不依標線、標誌、號誌指示行駛」及「未禮讓行人」、「不按遵行方向」等違規行為加強取締告發。轄內1至9月的重大違規取締件數為9萬2700件,與去年同期10萬7144件比較,減少了1萬4444件,下降幅度13.4%。
至於非屬重大違規的一般取締案件,以未使用方向燈2萬7622件,及違規停車1萬6486件為大宗。
重大違規包含酒駕、闖紅燈、超速、逆向、轉彎不依規定、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機車未兩段式左轉、併排停車及公車站臨停車、大型車違規、行人違規、汽機車不禮讓行人、未戴安全帽及逼車等13項。
有關警方取締交通違規的情形,國民黨市議員林國春認為,既然交通違規已運用科技執法,警力應該回歸到專業執法,用在治安維護上,花很多警力取締違規,不僅效益不高,也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用於減少交通危害的立法精神不符。
林國春表示,很多交通的一般違規案件來自於民眾檢舉,甚至很多是在深夜、沒有阻礙交通或造成交通危害的地方,但警方接獲檢舉就去開單,造成民眾怨聲載道,而警方取締交通違規既然分為重大與一般違規,依警察的執法裁量權,其實可以對一般違規用勸導代替開罰,才能減少濫開罰單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