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加強違建執法!強拆4件違建收拆除費61萬

圖:中和和平街違建案頂樓加蓋違建已拆除白色違建處向屋主收取二十一萬拆除費。(圖/新北工務局提供)
圖:中和和平街違建案頂樓加蓋違建已拆除白色違建處向屋主收取二十一萬拆除費。(圖/新北工務局提供)

▲圖:中和和平街違建案頂樓加蓋違建已拆除白色違建處向屋主收取二十一萬拆除費。(圖/新北工務局提供)

為了加強市民居住安全,新北市政府拆除大隊嚴格執行違建拆除,其中一件作毒品分裝廠,三件違建提供學生作出租套房,四件共計收取拆除費六十一萬元。工務局長詹榮鋒今(廿八)日表示,持續加強執行拆除影響公安違建,提供市民安居好環境。

違章建築除大隊指出,日前蘆洲警分局執行毒品溯源專案,查獲五股成泰路一棟鐵皮違建作為毒品分裝廠,提報市府公安會議決議列為優先拆除目標,七月中予以強制拆除,收取拆除費用約七萬元;另三案影響公安出租套房違建,分別位於新莊中正路、中和和平街及瑞芳粗坑口,拆除後分別向屋主收取拆除費用約九萬、二十一萬及二十四萬元,總計暑期二個月共收取拆除費用六十一萬元。

拆除大隊說明,中和和平街違建案為頂樓加蓋違建作出租套房使用,房東竟然要求房客配合偽裝成親戚,意圖規避成為套房違建專案標的,事後查證房東確有欺瞞之實,為遏止歪風並貫徹執法,將該頂加套房違建全部拆除。

詹榮鋒強調,自一○九年八月發布施行「新北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物收費自治條例」,針對危害公共安全、環境衛生等五大類二十項違建場所,強制執行後再收取拆除費用,落實公平正義原則,自收費自治條例執行二年來,共計收取違建拆除費三百七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