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囤房稅將送審 非自住稅率最高3.6%

新北市政會議29日通過《新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維護居住正義。(葉德正攝)
新北市政會議29日通過《新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維護居住正義。(葉德正攝)

雙北居大不易,新北市推動囤房稅維護居住正義,昨市政會議通過《新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自住房屋稅維持1.2%,非自住房屋採差別稅率,1戶1.5%、2戶2.4%,3戶以上最高3.6%,以一般8000元房屋稅計算,房屋稅最高可調至1萬9200元,若公益性房屋則採單一稅率1.5%課徵。

新北市曾在2018年推動囤房稅,當時非自住房屋不論持有戶數,都是2.4%,並經議會審議通過,不料實行1年後,議會提案修正改回1.5%;為維護居住正義,新北市改採差別稅率,2022年再送自治條例,但議會未審竣完畢即改選,市府今年重新修正再送。

財政局長陳榮貴指出,新北市總計約有140萬名屋主,本自治條例對持有3戶以內自住使用的房屋完全不受影響,仍維持現行稅率1.2%課徵,非自住房屋1戶稅率為1.5%、2戶2.4%,3戶以上最高3.6%,受影響屋主約2.6萬人,約占總體的1.7%。

國內計算房屋稅會根據標準單價、建材、地段不同有所落差,現今房屋稅平均落在8000到9000元左右,經調整後平均房屋稅會提高到1萬5000到1萬6000元,若是從1.5%變3.6%,8000會變1萬9200元。

這次市府重送的草案中,針對建商部分修正,原本根據建商持有的年限給予不同課稅標準,但這次改為超過2年合理銷售期,就會回歸最高稅率3.6%,希望建商盡速釋出房屋,以量制價。

在繼承房屋且共同公有部分,新版考量親屬間若共同繼承房子,處分困難,且恐耗費多年,認為「繼承屬於被動」,不納入戶數計算,但繼承者僅1人,仍會被算入戶內。

財政局指出,自治條例為鼓勵多屋者將空屋釋出租屋市場,還有公益性房屋部分,若非自住房屋為勞工宿舍、社會住宅與包租代管等,也維持1.5%房屋稅率,新北預估可增加稅收5億元左右。全案本周將送議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