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國中生割頸案判決出爐 死者父怒批:給受害家庭二次傷害
新北市 / 潘維邦 綜合報導
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2023年12月爆出校園割頸案,引起社會譁然。該案經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今(30)日判處郭姓少年有期徒刑9年、林姓少女8年,可上訴。對此,楊生父親稍早發聲明回應,認為司法完全向加害者一方傾斜,並直言《少年事件處理法》不僅不用死刑,還可縮短刑期,如此漠視生命,不僅不尊重人民的生命權,更是給受害家庭二次傷害。
「此次的判決,我覺得我們的司法完全向加害者一方傾斜!」楊父認為,少事法對他們太過寬容,殺人者竟只有判處男9年有期徒刑、女8年有期徒刑,比起貪污罪也未免太輕?「難道我們的司法認為人命不值錢?一直推動人權團體的人,你們認定的人權是這樣的嗎?人民的生存權竟然不如你們口中的人權?」楊父表示,2人兇殘至極、不知悔改,因為少事法的保護,能夠有機會重返社會,他兒子卻永遠沒有任何機會,不禁質疑「這2個有誰可以保證他們重返社會後,不會對社會安全造成隱憂?難道還要有其他受害者再次出現嗎?」
楊父感嘆,「曾幾何時我們的社會變成如此?少事法應該是要保護那些犯小錯之人,而非一視同仁,犯了大錯仍不知悔改,為什麼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此惡毒還推脫卸責仰仗司法保障」;2人還在法庭上裝乖裝哭,他不禁反問「台灣法律是由他們這些惡毒之人擺弄的嗎?」
楊父直言,法律可以如此可笑到當凶手凶殘過後,再來談教化,「我相信每個凶手只要有機會,每個人都會找機會減刑、假釋,更何況少年監獄只是如同學校的處遇機構,並不是『真的監牢』,少事法生了太大的病了,都已給優渥的處遇環境,不僅不用死刑,還可縮短刑期,如此漠視生命,不僅不尊重人民的生命權,更是給受害家庭二次傷害,難道因為我們是弱勢家庭命就可隨便擺弄嗎?」
楊父指出,那2個凶手犯的錯,就該由他們乖巧懂事的孩子來承擔嗎?認為法律變成加害者的保護傘,「就我認為法律已死!青少年犯多大的錯都有法律保障著!原生家庭的問題、犯後表現良好,將來可教化、犯後精神障礙來作為輕判的理由,我完全無法接受!如果今天殺了人可以找出任何理由來輕判,是否告訴我們平民百姓台灣是可以任意殺人的地方?」
另外,楊父除了謝謝媒體記者的關心,也謝謝石一佑議員昨天還特地到醫院關心他們的女兒。
更多華視新聞報導
新北議員黃俊哲當選無效 石一佑遞補9/25宣誓就職
割頸案國三生今出殯 家屬悲痛:別讓「年齡」成司法失衡的天秤
割頸案乾哥、乾妹殺人罪起訴 國三生父親:盼處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