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房屋稅免稅現值提高 萬戶受惠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今天(24日)表示,原本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新北市住家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但財政部於2017年3月修正簡化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作業之參考原則,經重行計算後,新北市住家房屋現值免徵標準提高為10萬4千元,並適用於2017年期房屋稅開徵案件,全新北市計有1萬401戶受惠。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提醒,住家房屋現值10萬4千元以下免稅僅適用供住家用之房屋,若房屋現值低於免徵標準,但有部分面積供非住家使用者,該部分面積仍要依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 此外,符合免徵標準後,有增、改建使得房屋現值超過10萬4千元情事者,則需恢復課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