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抽查發熱衣 4件未達產業標準

新北市府法制局消保官昨日公布抽檢市售十二款發熱衣檢測結果,有四件發熱衣升溫值未達產業標準。 (記者吳瀛洲攝)
新北市府法制局消保官昨日公布抽檢市售十二款發熱衣檢測結果,有四件發熱衣升溫值未達產業標準。 (記者吳瀛洲攝)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冬季即將來臨,市售發熱衣推陳出新,新北市府法制局消保官為保護消費者安全權益,委託全國公證檢驗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檢測市售十二款發熱衣,十四日公布檢測結果,發現商品均確實具有發熱性能,但實測溫升落差甚大,其中有二件與網頁呈現方式不一致、四件實測溫升比標榜溫升低、四件標榜吸濕放熱之發熱衣升溫值未達產業標準;另有十一件商品中文標示不符規定,至於游離甲醛檢測則全部合格。

主任消保官王治宇指出,由於機能性紡織品(發熱衣)通常無法藉由目測了解其標榜的效能,消費者亦不易直接從產品之外觀及觸感來辨別產品功能,為捍衛消費權益,這次檢測十二件市售發熱衣依業者常標榜通過之FTTS-FA-023「吸濕放熱效果」、FTTS-FA-010「遠紅外線放射率」進行檢測,係用以評估發熱保暖紡織品之性能,並檢視產品廠商標榜是否與標示或廣告符合,避免業者以低充高,影響消費者權益。

消保官鍾佳儒表示,經全國公證檢驗公司檢測結果,十二件樣品的游離甲醛檢測皆符合標準,但有二件檢測蓄熱保暖結果與網頁不一致、四件檢出溫升值比標榜的為低、四件標榜吸濕放熱效果之發熱衣平均及最高升溫值未達產業標準,皆已請業者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重新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

另十二件樣品經市府經發局依商品標示法及服飾標示基準進行標示查核,其中十一件商品標示不符,包括無標示生產國別、尺寸或尺碼、纖維成分或填充物成分及洗燙處理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