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火化場集體收賄!「精心挑骨灰、選時辰」賺3053萬 21人全認罪

新北市殯葬處先前爆出「集體收賄」事件,21名火化場人員竟涉嫌收受不法金額高達3053萬1500元,而新北地檢署後續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21人亦已全數認罪,並繳回部分犯罪所得2047萬7800元。

新北地檢署昨(23)日說明,相關單位今年1月11日起共發動3波搜索,總計勘查被告席姓男子等人住所及工作地點等69處,並訊問被告及證人共59人次、結果21人全數認罪,後續已繳回犯罪所得2047萬7800元,而檢察官最終認定21人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公務員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嫌」,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新北市殯葬處爆出「集體收賄」事件,21人全數認罪。(示意圖/Google Maps)

根據起訴書指出,被告席男為火化場操爐員、兼任領班,其餘20人則為火化場臨時及約僱人員,因此均明知依新北市政府訂定之「新北市公立殯儀館設施及服務收費標準」,在新北市火化場辦理遺體火化,死者家屬僅需依收費標準繳納費用給新北市殯葬處,而該規費已包括火化後撿骨裝罐,故已無需額外再繳納任何費用。

不僅如此,上述被告亦明知殯葬業者於火化程序之際,會在火化許可證內夾有500~2000元不等之現金、或直接交付、或以每具遺體2000元乘以該月火化數量後再按月交付,由被告等人細心完成挑出骨灰中之雜質、加快火化速度、挑選特定時辰火化、使火化後頭骨更具完整性、協助密封骨灰罐、其他妥適處理遺體等職務,自2020年2月1日起總計收受3053萬1500元賄款,至於行賄業者部分另案偵辦中。

新北市政府政風處提供情資後,檢察官也第一時間指揮司法警察機關積極偵辦全案、釐清犯罪情節,並查扣或追繳犯罪所得,且法院審理期間,檢察官亦將促請被告等人全數繳交尚未繳交之犯罪所得,以維護公務員執行職務之廉潔性,同時杜絕不當紅包文化及剝奪被告等之犯罪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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