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詐領180元加班費下場慘了!檢方指涉犯2罪 罰款逾百倍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去(2023)年,新北警察局淡水分局中正路派出所,傳出一樁詐領加班費案。有位李姓員警9月23日參加「常年訓練—112年下半年體能測驗」,結束後直接外出吃飯、還返家休息,但卻仍在超勤時數統計表上,虛報超勤加班時數,想詐領180元加班費。由於李男當天沒回辦公室服勤,因此有同仁發現後馬上檢舉,本案才東窗事發;檢察官審酌案情後,給出緩起訴1年、接受法治教育4小時、支付公庫2萬台幣之處分。

據悉,李姓員警當天參加完體能測驗,先是前往別處用餐、後決定直接返家,但卻偽造當天超勤服務時段,只為了獲得1小時180元加班費。然而,有同仁知悉李男當天沒回辦公室,因此提出檢舉;新北市警局查處後確認有此事,因此向檢方送辦。

檢方偵查後,認為該名員警已經犯下詐取財物罪、行使偽造公文書罪。但檢察官也認為,他對犯行坦承不諱、深表悔悟、經歷司法偵審程序已有所警惕、且犯行危害小、情節尚輕,因此仍給予緩起訴處分,為期1年。不過,李男仍得接受法治教育4小時、且賠付公庫2萬,罰款數額為詐領所得的111倍,相當得不償失。

原文出處:快新聞/新北警詐領180元加班費下場慘了!檢方指涉犯2罪 罰款超過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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