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242家企業違法開罰破千萬 嘉里大榮、國光客運全上榜

▲ 圖/新北市勞工局提供

新北市 / 潘維邦 綜合報導

新北市勞工局今(22)日公布今年第2波違反《勞基法》、《職業安全衛生法》等規條的雇主名單,一共242家業者,開罰超過1,180萬元。其中,嘉里大榮物流因未足額給付加班費、勞工超時工作,被裁罰51萬;國光客運則因勞工超時加班,又未給予例假休息,多次違反勞基法遭罰43萬元。

勞工局說明,勞基法的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嚴重,計有56家;第2,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有43家;第3,未全額給付工資及超時工作,各有28家。另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74家。

至於違反性工法部分,有3家企業於工作場所發生性騷擾,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未依法給付資遣費則有1家,而以上違規雇主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

本次公布名單中,嘉里大榮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因為沒給足額給付加班費,且使勞工超時工作,勞工局考量該公司僱用勞工人數達4千餘人,且為上市公司,因此加重裁罰計51萬餘元。至於國光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讓勞工單月超時工作達137小時,也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且分別是第2次及第5次違反同一規定,被重罰43萬元。

此外,這次名單中有3家事業單位受理職場性騷擾申訴後,未積極了解事發經過,或因調查方式、過程沒替關懷申訴人的感受設身處地,也不以公平、審慎態度處理,被認定未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而遭裁罰。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若雇主知悉職場有性騷擾的情事,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如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罰100萬元;另為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已於2020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勞工局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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